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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油田废液回收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7-16 / :109

  2018年06月,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油田废液回收处理工程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油田废液回收处理工程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南二路

  项目投资:总投资286.5万元

  工程概况:

  本技改项目是对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油田废液回收处理工程进行技改,新增隔滤筛网、油泥池、泥浆均质罐、搅拌罐、压滤机等设备,实现对液态油泥的处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增部分设备,公用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施工期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而引起的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烟气。

  (2)废水: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少量机械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SS、氨氮等。

  (3)噪声:在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内容,施工期间使用的施工机械类型较多,主要为挖掘机、吊车、卡车、水泥泵车、电焊机、混凝土振捣棒等施工机械或设备噪声。

  (4)固废:施工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渣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营运期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本技改项目没有有组织废气产生,主要为无组织废气。

  液态油泥在贮存池内贮存,受日照、风吹影响会释放出含非甲烷总烃的有机废气。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过滤工艺中的反冲洗废水,全部排入废液储池中,不外排。

  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主要为气浮产生的污泥、多介质和精细过滤中产生的废滤料、液态油泥压滤产生的含油泥饼以及生活垃圾。

  (4)声环境影响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搅拌罐、压滤机及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级为75-90dB(A)。

  (5)土壤环境影响

  本次技改新增用地面积小,且位于现有厂区内,土地性质为园区工业用地。

  液态油泥贮存池采取了防渗措施,固体废物不在项目区暂存,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废气:建筑材料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路面和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篷布遮盖料堆。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加强运输管理,如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不能超载过量,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

  (2)废水:施工期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施工期少量废水不会影响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

  (3)噪声:为了避免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噪声的超标,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强化对建筑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其产生的噪声值;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另外,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噪声均为暂时性的,只在短期对局部环境和施工人员造成影响。待施工期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渣土,该垃圾属一般固体废弃物,在施工场地集中堆放,运往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无组织废气采用治理措施为:在达标水池投加次氯酸钠杀菌剂消除微量恶臭物质的散逸、在厂界四周种植抗污能力综合值较大的乔木,净化空气,减少恶臭。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过滤工艺中的反冲洗废水,全部排入废液储池中,不外排。处理装置出水部分用于博达公司油泥处理装置生产用水,部分经排水管线排至园区中水系统。

  厂区实施分区防渗,对装置区、储存池等实施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气浮产生的污泥、液态油泥压滤产生的含油泥饼进入博达公司污泥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多介质和精细过滤中产生的废滤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拉运走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产生噪声设备在设计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加装缓震垫、采用软连接等消声减震措施。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液态油泥贮存池采取了规范的防渗措施,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和含油泥饼等固废不在项目区暂存,产生后直接拉运至博达公司油泥处理项目油泥贮存池暂存,废水和固废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排放的少量无组织大气污染物预测值占标率较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级别。

  (2)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污染。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实施分区防渗。本技改项目废水对厂址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全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处置方向明确,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5)对油泥贮存池及装置区采取防渗,处理过程产生的固废及时拉运至油泥处理装置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和固废基本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2、总体结论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本技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厂址选择合理;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建设可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且建成后可减轻周边区域液态油泥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评价范围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区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为三平镇。

  2、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通过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中,为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3、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调查问卷由评价单位编制,并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4、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于2018年06月30日在克拉玛依市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专篇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结论中引用公众参与专篇结论,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专篇。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发邮件至xjhghb@sohu.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影响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秦海军

  电话:13689996886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4006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摆玉龙

  电话:0991-798754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