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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80万t兰炭156万t气烧石灰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07-12 / :102

  2018年7月12日,新疆圣雄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80万t兰炭156万t气烧石灰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80万t兰炭156万t气烧石灰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4.15亿元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重大变更)

  项目建设地点:厂址位于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黑山矿区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产180万t兰炭156万t气烧石灰。

  建设内容:拆除现有24台5万t/a直立炭化炉,原址建设12台15万t/a直立炭化炉,改建现有燃气锅炉房,同期建设污水处理、鼓冷、脱硫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备煤、筛分、石灰窑、循环水泵房、供电及电讯、供热、供排水及消防、办公生活设施等利用现有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黑山矿区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明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9998268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

  环评单位联系人:罗述华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案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保厅受理后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技术评估评审会,会后环评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修改补充完善报告书,在取得环评报告评估文后报送自治区环保厅进行审查,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示有效期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请相关单位在有效期内给我单位反馈意见。

  新疆圣雄焦化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