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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实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7-10 / :96

  2018年6月中旬,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我公司《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试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已完成了《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试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试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第六师红旗农场,新疆准噶尔盆地东部,乌鲁木齐市东北方向150km,北三台联合站东南方向45km、沙南联合站东南方向57km处,距离已开发的吉7井区西北方向15km、距本工程所依托的吉祥联合站最远距离16km。

  4.项目概况:本工程新钻4口水平井,转产能井5口。新建产能7.29× l04t/a,9口井全部设电加热器,井口设除H2S 加药橇各1 座。新建2座集中计量拉油点(设60m3拉油罐6-8座,一体化计量选井装置1座,生产分离器1座,放空火炬l座);配套建设单井集输管线(2.0km)、采油井口、压裂供水设施、供配电、议表自动化、给排水及消防、通讯、供热暖通及空调、建(构)筑物辅助用房、供配气、道路等。

  本工程新增总占地面积8.18hm2,其中永久占地4.98hm2,临时性占地3.2hm2

  5.项目投资:本工程投资总额为10548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开发期:开发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有三方面:一是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二是试油期伴生气火炬燃放废气;三是土方的挖掘、堆放、回填和清运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

  运营期:生产运营期间,单井加热采用电加热,无废气污染物排放,本工程废气产生阶段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烃类挥发和通过火炬燃烧的一定量伴生气。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开发期:开发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有四方面:

  (1)泥浆、岩屑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建有防渗的用于临时堆放固化的岩屑和废弃泥浆,运至吉七井区用于通井路修路、填坑、铺垫井场,同时对井场进行整理、平整和压实,可有效防范对地下水的影响。

  (2)生产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钻井废水随泥浆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试井阶段产生的压裂返排液全部用罐车收集后运至吉祥联合处理站处理。

  (3)落地油对地下水污染分析

  本工程钻井过程中产生的落地原油及时回收,并根据油田环境保护的要求,对落地油进行100%回收。本工程产生的油泥(砂)和清罐底泥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因而不会对当地地下水产生影响。

  (4)生活污水分析

  本工程开发期排放的生活污水为110m³,其中主要的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井场生活场地配备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吉祥联合站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直接影响水环境。

  综上所述,正常生产状况下,本工程油田建设过程中废水及固体废物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本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采出水和返排液。

  (1)井下废水

  井下作业废水及时回收,运至吉祥联合站处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压裂返排液(采出水)

  9口井井场采出液由罐车拉运至吉7联合站附近的致密油脱水系统进行油、气、返排液初步分离,分离后的低含水油进入吉7联合站的一段沉降罐进一步油水分离,全部返排液送吉祥联合站建设的10000m3压裂返排液储存池,经压裂返排处理装置去除水中一部分悬浮物和含油后进入吉7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吉7井区注水井生产目的层。

  本工程实施后,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开发期: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主要噪声机械有发电机、钻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大多属于高噪声设备。据类比调查可知,项目施工机械近场(3~5m)噪声值在80~120dB(A)。

  钻井施工机械由于声级较高,且属于露天作业,在空旷地带声传播距离较远,以柴油发电机影响范围最大,通常昼间至150m外噪声值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为280m。项目各地表工程厂址周边300m无敏感点,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运营期:生产运营期井场正常生产时噪声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井场抽油机泵等产生的噪声,周围没有常住人群居住,仅对站内工作人员产生影响,因此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运营中的噪声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属于可接受范围。根据类比其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综上所述,由于井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人群居住,井场周边200m范围内无固定居住人群,所以受影响的主要为现场工作人员,噪声影响小。

  4.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开发期:本水平井设计采用非磺化类钻井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 360号)中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工程设计采用非磺化类水基钻井液的井,一开及钻开油气层前钻井液,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可以直接用于通井道路、填坑、铺垫井场等用途,也可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油泥。油泥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本工程所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是目前油田开发广泛采用的措施,且新疆油田公司对各油田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严格的处理规定。因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开发期废气属于阶段性局部污染,随开发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源。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井口、管线接口、阀门、储罐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针对以上污染源,油田采取了以下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1)要求固定顶罐内加装一内浮顶盖,减少油气蒸发损耗。

  (2)在开发前期,增设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系统,在油罐车装卸过程中实现全封闭气体回收,限制油气向大气中排放。

  (3)结合油区开发,适时启动本工程密闭集输工艺或采取撬装天然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4)采用了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

  (5)罐区的废气污染源为储罐顶呼吸阀呼出的不规则油气,油气的主要成分是轻烃组分。可采取储罐罐体保温,减少罐内温差的变化,从而大大地降低了气体的蒸发损耗,罐体外表使用浅色涂层,来控制和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挥发排放。

  (6)对各井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对集油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

  (7)定期跟踪伴生气中硫化氢的含量,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含硫物质的排放。

  (8)根据伴生气产生量,要求油田适时启动全线密闭集输工艺,或采取橇装天然气回收装置,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开发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落地油。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钻井废水循环携带出井口,钻井废水随泥浆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

  (2)井下作业废水严禁直接外排,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吉祥联合处理站处理。

  (3)井场生活场地配备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吉祥联合站处理。

  (4)合理用水,实行用水管理,机泵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得耗用新鲜水冲洗设备,设备冲洗使用回用水,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

  (5)钻井生产施工中,禁止废水、泥浆、药品及其他废物流失和乱排放,如果发生外溢和散落则必须及时清理。

  (6)为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止井漏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在钻井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环保的要求,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优质材料,提高固井质量,尽可能的避免井漏事故的发生。

  (7)严禁机油、柴油等各种油料落地,擦洗设备和更换的废油品料要集中到废油回收罐,在施工结束后废油交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油田采取了以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1)采出水全部拉运至吉祥联合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净化水回注吉7井区注水井生产目的层。

  (2)返排液全部送至已建的压裂返排液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要求后,输送至吉祥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已建净化水罐储存,罐内净化水用于吉7井区注水开发。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开发期钻井施工机械由于声级较高,且属于露天作业,在空旷地带声传播距离较远,以柴油发电机影响范围最大,通常昼间至150m外噪声值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为280m。项目各地表工程厂址周边300m无敏感点,不会产生扰民影响。现就开发期噪声控制措施提出以下要求:

  (1)泥浆泵、柴油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减少噪声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形成污染影响。在不能对声源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下,对可能受噪声影响的油田工作人员发放噪声个人防护器材,消除噪声污染影响。

  (2)钻井场柴油机装防震、设消声装置。

  (3)高噪声施工设备减少夜间使用。

  运营期井场正常生产时噪声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井场抽油机泵等产生的噪声,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根据各种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

  (3)尽量将发声源集中统一布置,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4)切合实际地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开发期水平井设计采用非磺化类钻井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 360号)中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本次评价提出以下固废防治措施:

  (1)泥浆、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所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晾晒干化后,运至吉七井区用于通井路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3)推广使用清洁无害泥浆,严格控制使用有毒有害泥浆。所有钻井液、化学药剂和材料,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破损和流失,在任何情况下,不将泥浆排出井场。

  (4)物料及废物不乱排乱放;严禁各种油料落地,禁止焚烧废油品,项目产生的废油用废油罐收集,在施工结束后废油交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油泥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处理,落地原油由作业单位100%回收,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位于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原油输送采用拉油方式,在生产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原油输送过程中烃类挥发,9口井井场采出液由罐车拉运至吉7联合站附近的致密油脱水系统进行油、气、返排液初步分离,分离后的低含水油进入吉7联合站的一段沉降罐进一步油水分离,返排液进入已建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吉7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吉7井区用于生产。含油污泥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处理。落地油100%回收。发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降噪控制措施。本工程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现状;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社会经济效益较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咨询。

  (2)公示期限: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23日

  (3)本工程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90-6889165

  (4)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建设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6月26日起,到2018年7月9日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2018年7月10日至7月23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8年7月10日至7月23日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项目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园区内其他企业的工人及园区附近的村庄。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天合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开发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本工程建设;

  15.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7月10日起。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