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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续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7-06 / :87
2018年3月,受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续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续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续建)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三工河乡,阜康西部矿区内;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5118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0万元;
职工人数:新增劳动定员17人;
工作时数:生产天数为330天/年。
地理位置:本次续建项目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东南约11km处,东西长18.4km,南北宽3.5~6.03km,面积约98.94km2,行政区划属于三工河乡管辖。本次续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井田9个井场(共计89口煤层气井)、23公里采气管道、4公里集气管道,2座集气站。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原有厂区内,土建工程很少、施工期短;施工期有一定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但总体工程量不大、施工期短,项目区周边500m内无大气敏感点。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
(2)水环境影响
①钻井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钻井期间产生钻井废水,主要是废钻井液及钻井泥浆废水,泥浆的主要成分是膨润土、被钻具切割、磨碎的各钻遇地层中的物质以及钻机上的少量油类物质,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根据类比调查,钻井废水中COD、悬浮物、石油类浓度较高;COD浓度100~500mg/L,石油类浓度50~400mg/L,悬浮物浓度170~850mg/L。
在气井钻进期间,钻井泥浆废水设置专门的防渗泥浆池储存并循环利用。在钻井结束后,泥浆在泥浆池自然沉淀,待粗粒的岩屑沉淀后,将上清液及部分泥浆抽走运至下一个钻井井场再利用,剩余的部分与岩屑等固体物质一起在井场泥浆池中固化填埋,不排入地表水体,因此该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设计施工末期,钻井废水不能循环利用时,与排采废水一并送入中央处理站设置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②压裂废水影响分析
钻井井下作业产生压裂废水,压裂废水抽排时间约2~3个月。由于钻井是分期滚动施工,前期钻井排出的压裂废水排入泥浆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于后期气井压裂,剩余少量废水与废弃泥浆、钻井岩屑一起无害化处置;泥浆池固化填埋、井场建设完成,此时的压裂废水水质接近煤层水水质,与气井排采废水基本相同,并且已混入排采废水中,按生产期排采废水处置方法处理。
③生活污水
本工程各独立井队工作人员包括井台工作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一般在井人数为100人,用水量按50L/人.日计,井队生活用水量为5m3/d,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钻井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井场周边草场灌溉。
(3)声环境影响
由钻井井场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随着距离的增大,钻井施工噪声有一定程度的衰减,在距离井场井架200m处,夜间施工噪声已经衰减为49.8B CA)左右。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运输、场地平整、管沟开挖及回填、建筑物修建、管线敷设、道路修筑等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使用各种车辆和机械,其产生的噪声,对施工区周围的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4)固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前期施工平场和道路挖填产生的固废,钻井期间产生的钻屑、废弃泥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⑴废弃钻井泥浆的影响分析
废弃钻井泥浆是指在钻井过程中无法利用或钻井完工后弃置于泥浆池中的泥浆,废钻井泥浆是钻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液态细腻胶状物,失水后变成固态物。
根据本工程采气井直径和深度估算,本次续建项目泥浆产生总量约为1.35m3。建设单位对废弃泥浆采取加有机固化剂稳定固化而后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方案,泥浆池在建设之初采用池底压实压平,并在池内铺设防渗土工布的永久性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⑵钻井岩屑影响分析
根据本工程采气井直径和深度估算,本次续建项目钻井总岩屑量约为1.76万m3。岩屑随钻井泥浆存放于泥浆池中,钻井完工后固化填埋于泥浆池中。
除位于泥浆池上部的土壤可能发生轻微盐碱化的影响外,其它区域的土壤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⑶生活垃圾影响分析
钻井期间各井队人数一般为10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1kg生活垃圾估算,则每口井钻井作业期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0kg/d,则施工期间的垃圾总量约168kg/d。生活垃圾由各施工队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筒,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在本项目煤层气抽采、管道输送以及脱水加压的各个环节中,严禁直接向大气排放煤层气。为了防止煤层气的排放,本项目通过采取密闭输送、设置各类监控系统、并对少量放空的煤层气采用火炬系统焚烧处理进行防治。
(2)水环境影响
①煤层气采出水
采出水正常排水量为71.2m3/d,2.35万m3/a(COD、SS分别为30mg/L和400mg/L)。采出水经污水车拉运至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475.2t/a。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污水车拉运至中央处理站生活污水装置进行处理。输送至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电厂作为其循环冷却补充用水。
③含油污水
油水分离器污水产生量分别为0.21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本项目在集气站建设一座3m3的经过防渗防漏处理的含油污水收集池的经过防渗防漏处理的含油污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含油废水。经收集的含油废水经采用自然蒸发的方式处理,不外排。
④清下水
清下水量分别为0.91t/d,清下水经收集后用于场区内道路酒水或绿化。集气站循环冷却水产生量为0.91t/d,此类废水为清下水,废水经收集后输送至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电厂作为其循环冷却补充用水。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回收利用,无废水排入外环境水体,对外环境水体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分选输送机、破碎机、连续式压榨机、各种泵类、空压机级、制冷机、锅炉风机、各种泵机和灌装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经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生产过程对外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十分有限,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分子筛、废油及废液压油、废渣、采出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①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煤层气分离、清管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渣,主要成分为煤粉和岩粉。煤层气分离、清管废渣产生量为0.5t/a;井场采出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中主要为煤粉和岩粉,产生量为8.5t/a,此类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分类收集、在项目区堆存。
②危险固废
固体废物中,废分子筛、废油、废液压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储存和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地,该场地将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减缓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燃煤锅炉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
⑵无组织排放的煤层气
在本项目煤层气抽采、管道输送以及脱水加压的各个环节中,严禁直接向大气排放煤层气。为了防止煤层气的排放,本项目通过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治:
①输气管道及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选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密封性能好的阀门,保证各连接部位的密封,并加强管理,经常检查各密封部位及阀门阀杆处的泄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在集输系统检修或事故放空时,对少量放空的煤层气,引入装置区外的高压火炬系统进行焚烧处理,点火采用自动电子点火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危害。
本项目在中央处理站处设置1套放空火炬燃烧系统,放空管高度30米,内径为400mm用于处理放空废气。
③煤层气传输管路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及温度传感器,对管道内甲烷浓度、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进行监测。井场抽排装置应设甲烷传感器防止煤层气泄漏。
④对井场、集气站以及沿线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系统和ESD系统,密切监视煤层气的泄漏量。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井场采出水
各井场采出水先进入设置在各井场的采出水暂存池,然后通过水车拉运至采出水经污水车拉运至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
②含油污水
中央处理站和集气站油水分离器污水产生量分别为0.33m3/d和0.24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本项目在中央处理站建和集气站分别建设一座5m3和3m3的经过防渗防漏处理的含油污水收集池的经过防渗防漏处理的含油污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含油废水。经收集的含油废水经采用自然蒸发的方式处理,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集气站
本项目将集气站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车收集运输至中央处理站,与中央处理站生活污水一同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
生活污水先进入厌氧消化池进行厌氧消化后,通过厌氧生物滤池至接触氧化池进行氧化分解,最后通过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废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均可回用于生产,不排入水体,因此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采取评价提出的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均未超标,说明生产设备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经采取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次续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分子筛、废油及废液压油、清管废渣、煤层气采出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
固体废物中,废分子筛产生量约为5t/a、废油、废液压油产生量约为5t/a。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储存和运输。本次续建项目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地,该场地将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煤层气分离、清管过程中产生废渣量约为0.5t/a,井场采出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为38t/a,其属于一般固废,本次续建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分类收集,在项目区对此用于实验分析。
本次续建新增劳动总定员17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0kg计算,每年产生生活垃圾5.6t/a。本次续建项目在集气站和中央处理站均设置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地方生活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处置。
综上所述,本次续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相关行业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可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应环保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具有环保可行性。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部长
电话:15769008882
4.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石晓翠
电话/传真:0991-6646425
电子邮箱:494111585@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单位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我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8年7月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20日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次工程涉及项目区周边居民单位。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单位、环评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及环评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或环评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区周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3.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固体废物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本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0.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1.对本项目的态度是?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