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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双泉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07-04 / :122

  2018年7月,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双泉金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双泉金矿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设计矿山采矿规模为5万t/a(200t/d)。矿山服务年限为9年2个月(9.19a)。矿山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开采深度为1050m-950m。采矿区面积:1.462km2。

  3、建设地点: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双泉金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北东部卡拉麦里山南东段的将军庙一带,奇台、青河两县交界处奇台县一侧,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16′49.62″;北纬45°02 ′19.46″。

  4、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019.21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健康西路202幢3号

  联系人:曲江

  联系电话:1880905229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18号

  邮编:830000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9986687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根据工程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和重点评价项目;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同时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落实本工程外部建设条件;第三阶段为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生态恢复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昌吉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昌吉州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 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奇台县凯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