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7-03 / :115
2018年3月,受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的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
(2)规划范围及建设地点
园区位于市区西南8公里处,东与回城乡相接,南邻花园乡,北与红星二场接壤,西与二堡镇相连。
园区规划区范围(园区行政面积用地面积)9150.0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782.5公顷,占总用地的30.41%;非建设用地面积5923.2公顷,占总用地的64.73%,预留建设用地444.3公顷,占总用地的4.86%。
(3)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将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新疆资源节约型现代农业产业区和农业社区的优秀典范,具体包括全国知名的哈密大枣产区、全疆领先的资源节约型现代化工业产业区、全国知名的反季节特色果品优质产区、哈密市的菜篮子和后花园,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农业社区,最终将园区打造为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积极推动新疆乃至西部地区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
(4)战略定位
园区是哈密旅游产业集群中重要组成部分;是具备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科学化管理的高效农业创业园和精致农业产业示范基地。
(5)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期年为2015 年,规划年限为2016—2030 年。
近期:2016—2020 年;
远期:2020—2030 年。
(6)园区建设用地空间结构
园区建设用地概况为“一园三区”,其空间形成“一心,一轴、三组团”的布局结构。
一心:园区功能中心即核心区,位于规划区的东部,分为南北两个部分。
一轴:沿西戈壁路的园区发展轴,园区沿西戈壁路向西发展,联系着核心区、小微产业园和物流加工区。
三组团:即核心区组团、小微产业园组团、物流加工区组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有: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建筑弃土弃渣、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等,这些都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作用减弱。
运营期主要为畜禽养殖无组织排放废气、工业锅炉燃烧废气,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产品加工废水,设备运转噪声,畜禽粪便等固废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畜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肥料就地消纳或进行农田灌溉,不外排。肉制品、水果初加工和仓储物流的部分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水质简单、水污染物浓度较低、且不涉及重金属类污染物,根据规划区实际情况,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小微产业园涉及休闲食品深加工的企业按要求设置污水处理站,确保外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污水处理厂相关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用于周边荒漠灌溉和园区绿化,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规划区域畜禽养殖NH3、H2S无组织排放,以及工业燃气锅炉排放SO2、NO2和烟粉尘。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规划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并通过各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区域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提高养殖粪便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效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5)规范农药、化肥、农膜等化学物质的应用种类、数量和方法,妥善处置养殖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并做好养殖疫情、种植病虫害控制,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严格控制养殖饲料添加剂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化学成分。规划方案实施不会导致区域性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不涉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区。环境风险影响较小,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本规划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环评报告书总体结论
通过对园区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园区产生大气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固体废物提出了妥善的处置方案,园区的规划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特色园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按本环评报告调整后的规划,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3)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人:翟炳杰
联系电话:15389925100
电子信箱:121937254@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99216886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政编码:750004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规划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以及公众对规划关心的问题,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总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总规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在总规环评编制过程中采取网站公示的公开方式,于2018年3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门户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63409/index.html),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园区位于哈密市西南8km,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园区所在地相关单位和园区周边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规划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规划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在总规环评编制过程中采取网站公示的公开方式,于2018年3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了第一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告总规的环境影响信息。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总规的基本情况及总规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总规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总规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规划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总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园区总体规划的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及建设项目规模的合理性,为实现规划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的环境减缓措施、替代方案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关心本园区实施公众意见,主要征求意见如下:
(1)您对规划区域的环境状况满意程度如何?
(2)您觉得规划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规划实施这几年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如何?
(5)您认为规划实施最大制约因素是什么?
(6)您对本规划的意见是什么?
(7)您认为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主要的影响是什么?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