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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30万t/a开采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6-27 / :161

  2018年6月,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30万t/a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该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矿区位于和田县城210°方位直距约144km,北西距叶城县城487km。行政区属和田县管辖。自叶城县城至大红柳滩兵站487km皆为泊油路,交通较为便利。矿区北距新藏公路约1km,有简易道路直通矿区。其中心点坐标为东经79°10′53″,北纬35°58′00″。行政区属和田县管辖。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市场需求、矿床规模、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合理的矿山服务年限,矿山分两期开采。前期露天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为年产矿石原矿30万吨;后期地下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为年产矿石原矿30万吨。露天开采服务年限4年4个月(4.36年),后期地下开采14年5个月(14.40年),合计服务年限18年9个月(18.76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由于土方开挖、物料输送、设备安装等均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废水、废土、废石等。施工过程中对区域的土地、动植物造成一定的生态影响。

  (2)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对空气的影响主要是粉尘、爆破烟气、运输及废石场等产生的扬尘对区域内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井下生产废水泵送至地表高位水池沉淀后返回井下生产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不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3)噪声:爆破、运输、凿岩等过程产生的噪声对井下作业环境产生影响;地表矿石装卸、运输、空压机等产生噪声可能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采矿废石绝大部分堆存在附近的废石场,少部分可用于矿区路面的硬化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理至和田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若废石与垃圾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随着废石堆场中废石量的增加,堆场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将被破坏。堆场若不采取防尘措施,可能会产生粉尘污染。

  (3)闭矿期

  1)大气:设备分拆会产生瞬时粉尘,属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较小。

  2)废水:设备分拆过程中不会突然产生大量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同运营期。

  3)噪声:设备分拆会产生瞬时噪声,但时间短,影响很小。

  4)固废:设备和建构筑拆除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可用于回填地下采空区和井筒。

  5)生态:拆除地表生产、生活设施,对场地进行平整复垦,进行自然生态恢复。开采结束闭坑时,要对井口进行填埋封闭,防止人员、牲畜及野生动物落入井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施工时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材料堆放整齐,采用篷布遮盖,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施工,严禁抛洒和超载货物。

  2)废水:生产废水设临时沉淀池并重复使用,生活污水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要设经过防渗处理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一定的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其操作人员应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固废: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全部用于平整洼地。

  5)生态: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范围内,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施工时可保留的植被应尽量保留。

  (2)运营期

  1)大气: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机械通风,废石堆场及道路采用洒水降尘措施。

  2)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夏季绿化灌溉,冬季堆冰储存。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为井下现场作业人员配备隔声耳塞,并强制佩戴,以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4)固废:采矿废石绝大部分堆存在附近的废石场,少部分可用于矿区路面的硬化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理至和田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禁碾压、踩踏植被、土壤和捕猎矿区周围野生动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30万t/a开采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在采用设计和环评提出完善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自身对环境的污染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项目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30万t/a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

  联系人:石经理

  联系电话:18164912141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邮箱:zhouhr@ms.xjb.ac.cn

  期限为2018年6月27日至7月7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书面问卷调查方式,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3、工作时间表

  书面问卷调查计划于第二次公示结束后进行,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公众的地域主要包括周边的人群,书面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为200份,回收率大于90%。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全部进行调查访问,进行调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不少于5人,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不少于3人。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受影响的人群所在的范围,代表数量为200人,主要是周边居民,以及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自治区环保协会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受影响的人群所在的范围,主要向公众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所在地有您认为应该特别保护的自然资源(如珍惜动植物、矿产、自然资源等景观)吗?为什么?

  (2)您认为矿山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3)您是否了解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30万t/a开采项目?

  (4)您认为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可多选)。

  (5)您认为矿山的开发产生的影响,您能接受吗?

  (6)您对矿山开采持什么意见?

  (7)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吗?

  (8)在环境保护方面,您觉得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9)您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6月27日起,到2018年7月7日截止,共10日,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