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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试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2018-06-26 / :99
2018年6月中旬,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试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致密油吉303-吉305井区2018年开发试验红旗农场辖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新钻4口水平井,转产能井5口。新建产能7.29×l04t/a,9口井全部设电加热器,井口设除H2S 加药橇各1 座。新建2座集中计量拉油点(设60m3拉油罐6-8座,一体化计量选井装置1座,生产分离器1座,放空火炬l座);配套建设单井集输管线(2.0km)、采油井口、压裂供水设施、供配电、议表自动化、给排水及消防、通讯、供热暖通及空调、建(构)筑物辅助用房、供配气、道路等。
3、地理位置:项目位于第六师红旗农场,新疆准噶尔盆地东部,乌鲁木齐市东北方向150km,北三台联合站东南方向45km、沙南联合站东南方向57km处,距离已开发的吉7井区西北方向15km、距本项目所依托的吉祥联合站最远距离16km。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548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90-688916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天合公司接受我公司委托开展工作,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天合公司对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天合公司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天合公司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兵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天合公司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报告书。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五家渠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我公司持审批申请、五家渠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委托天合公司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共10个工作日(6月26日至7月9日)。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或天合公司。
(3)在报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审批前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兵团环境保护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6月26日起,到2018年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