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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解铝危险废弃物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6-21 / :108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现向公众公示本项目报告书有关信息,并征询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l)项目名称: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解铝危险废弃物处理工程
(2)建设单位: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南部产业园区内,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4°41′3.70″,东经89°4′56.07″。
(4)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电解铝碳渣处理车间1座,占地面积为3698m2,年处理碳渣15000t,年破碎阴极渣8000t,年产再生冰晶石9750t,碳粉5250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1)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影响时段为施工期,主要体现在施工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土壤扰动等。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施工扬尘。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地面工程建设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4)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地面工程建设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碳渣在破碎、烘干及入仓时产生的粉尘。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为浓缩过滤及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是磁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含铁固废及生活垃圾。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材料的临时堆放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进行恢复,对施工迹地和弃方进行合理平整、利用、清运,减少水土流失;
(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有的污水处理厂,严禁随意排放;
(3)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期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设备的集中使用。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碳渣在破碎、氟化盐入仓时产生的粉尘,项目对各粉尘产生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为浓缩过滤及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废水在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生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且经过基础减振隔声后,本项目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夜间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是磁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含铁固废,可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送至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解铝危险废弃物处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项目选址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经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在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在建设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区
联系人: 王佳
联系电话:18699424692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65号)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
新疆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达中心415室
联系人:刘玉婷 电话:13639956575
传 真:0991-4621691 电子邮件:125799186@qq.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评价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准东地区范围内,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直接影响的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所能影响到的环境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
4、本项目对当地经济的作用;
5、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6、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7、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8、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