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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托克逊县圣雄工业园临时灰渣储存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6-12 / :117
2018年4月,受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佳源公司”)承担了我公司“托克逊县圣雄工业园临时灰渣储存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绿佳源公司已完成了《托克逊县圣雄工业园临时灰渣储存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托克逊县圣雄工业园临时灰渣储存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圣雄同心园工业园北侧约7km的冲击山谷。
建设内容:场址类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场。新建临时灰渣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灰渣场深度10m(依托现有地形),占地面积521亩(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规划建设总占地面积2437.26亩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固体废物填埋场,本次环评仅评价其中占地面积为521亩的一期固体废物填埋场,后期根据生产需求进行规划建设并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渣场总库容350万m3,总填埋量110万t(灰渣105.5万t,污泥4.5万t),服务年限5年。本项目的建设用于堆放圣雄能源、圣雄电石、圣雄氯碱、圣雄电厂四个厂排放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项目投资:5000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施工废气和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量都很小,影响范围仅局限在施工作业区内,除对施工人员会产生轻微的影响外,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方的挖掘、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建筑材料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不设临时食堂,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园区。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来自施工拌料、养护等施工工序,为无机废水,除悬浮物含量较高外,一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若随意排放,将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3)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推土机、挖掘机、装卸机、夯土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振捣器等各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根据分析预测,各个施工阶段距离施工机械昼间25m远处,夜间100m处可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地基挖掘产生的土方,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固体废物,则会污染环境。
(5)生态环境
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地表寸草不生,无地表植被,因此,施工期项目建设不会对植被有影响;施工完成后将改变现有荒漠戈壁景观,对该区域景观造成不利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区域重新调整后,以及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景观将会得到逐步的恢复和改善;施工期对动物的直接影响是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工程施工过程对动物惊扰,施工区没有发现大型动物的活动痕迹,主要动物是鼠类、麻雀等动物,且数量不多,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因此,施工期不会影响这些动物的生存;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场地周围无植被覆盖,土体结构疏松,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作业机械尾气和渣场扬尘。本项目投产后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占标率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负荷较小。根据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为荒地,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2)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渣场渗滤液。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管收集后输送至渗滤液收集池中,经“初级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渣场喷洒用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职工生活依托园区,项目区不设管理区,无生活污水产生,距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阿拉沟渠位于场区以南直线距离3500m,之间有S301相隔,渣场的运输路线不经过且项目的废水不排入阿拉沟渠。项目运营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渣场四周护坡、底部将采取防渗措施。填埋场废水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管收集后输送至渗滤液收集池,管线、渗滤液收集池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正常运营工况下,渣场渗滤液对地下水环境没有影响。在事故状态下,渗滤液发生渗漏,并且持续下渗18000年,渗滤液能够穿透包气带,渗入到含水层,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和设备。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与现状值叠加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不设置生活区和车辆检修,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场址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的空地,项目建成后原有空地将被全部占用并转化为工业用地,使自然土地资源量减少,但土地的利用价值将升高。项目建成后采用坝体围挡,坝体边坡设置草方格等生态恢复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根据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大气环境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采取彩钢板遮挡、洒水等措施抑制施工扬尘影响,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施工期工程平整场地产生的弃土应集中堆放,严禁任意堆放,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轻扬尘环境影响。
(2)水环境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过程产生的冲洗水等进入沉淀池沉淀以后回用,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依托圣雄同心工业园区的生活设施,对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要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及限制车辆运输;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同时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堆放,分选后对土石瓦块就地填方,金属、木块等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回收利用;开挖产生的弃土用于回填地基,多余设置临时堆放场地,用于渣场填埋过程中的填埋覆土;施工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
(5)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地表清除范围,将施工对区域植被覆盖度减小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期间应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对施工范围以外植被碾压、碰撞等伤害;在开挖土石方时,表层土和深层土层分开放置,在回填时尽量填入深层土层,将表土层覆盖于表层,减少弃方量。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填埋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控制车辆载重,防止超载现象发生;要求采用专用的车辆运输废渣;暂不进行填埋作业的区域采取篷布遮盖。
(2)水环境
渣场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管收集后输送至渗滤液收集池中,回喷于渣场,用于降尘,不排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堆场和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防渗处理。
(3)声环境
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运输车辆和设备,采取消声减震、加强日常管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废渣堆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处置,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
渣场堆存废渣时实行单元填埋,随到随填,及时平整压实,避免降雨造成的水土流失。渣场服务期满后封场覆土覆盖压实,坝体边坡设置草方格。
加强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生态系统监测方案,监测内容应包括污染水平和生态系统功能、结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供信息,以保证在生态系统变化未达到允许水平之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本工程建设后,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本地区环境质量的下降。经分析表明,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并遵循“三同时”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托克逊县圣雄工业园临时灰渣储存场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7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绿佳源公司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志刚
联系电话:13899814820
通讯地址: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圣雄工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4020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44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108130308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建设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5月24日至6月6日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8年5月、6月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通过随机交谈和填表咨询的方式展开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调查表发放地点主要是托克逊县阿乐惠镇。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由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科教文卫机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因此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为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阿乐惠镇居民(与本项目直线距离为8900m)及圣雄工业园内的工作人员。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绿佳源公司、我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绿佳源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绿佳源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绿佳源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绿佳源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绿佳源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