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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及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2018-06-12 / :123

  受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及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8年5月11日对该规划环评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该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及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北至天山水泥北侧现状道路,东至现状750kv电力线,南至现状兰新高铁,西至达坂城区行政界线,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15.81km2。

  3、规划总体定位:规划确定本园区的总体定位为智慧建材园·生态制造城,即以新型建材与建筑部品的制造加工为基础,集建材行业大数据服务、装配式建筑制造、新型建材研发、建材物流集疏运、营销贸易、产业培训等全产业链功能于一体,立足达坂城区、乌鲁木齐,辐射全疆的新型建筑综合产业园。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共设置7个大气监测点,监测因子为:SO2、NO2、PM2.5、PM10,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各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SO2、NO2、PM10、PM2.5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3)地下水环境质量

  共布设3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铁、锰、锌、砷、总大肠菌群、石油类、K+、Na+、Ca2+、Mg2+、CO32-、HCO3-、Cl-、SO42-共21项。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

  共布设15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

  共布设2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锌、铜、铅、镍、汞、砷、镉、铬。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土壤质量良好。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园区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严格各企业在生产运营中的废气污染源控制,加强无组织排放粉尘、工艺废气的控制,应根据污染物的特性配备相应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生产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以减少大气污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各类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园区环境管理。

  2、地表水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入园企业废水有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全部作为再生水,回用于企业生产、绿化用水、道路与广场浇洒用水及生活杂用水等,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规划主要是一类工业,因此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主要是:生产车间、污水管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单元构筑物防渗层破裂或进出水管道跑冒滴漏及断裂,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环境。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信息公开”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装置区、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采取足够的防渗措施;对构筑物周围地面、池底、污水管管沟及各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环节和部位进行分区防控,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以处置事故发生时的废水污染物。同时制定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园区的应急预案体系中。

  4、噪声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园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中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噪声等。企业噪声源须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处置措施

  园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转运站临时收集,后运至规划的达坂城区盐湖街道以北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工业废弃物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统一清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风险防范处置措施

  建材行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污染事故是因除尘和收尘设备发生故障或失灵、人为等原因,出现烟尘、粉尘短时间的超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另外,散装物料、生产车间粉尘达到 浓度,可能存在爆炸的风险。此外,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会对附近区域的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

  但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后,可以将本规划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评价总结论

  园区规划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延伸了相关产业链,因此园区选址及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合理。

  园区的规划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并严格入区企业准入条件,科学布局,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园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区域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才能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按本报告调整后园区的规划,基本可以实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在此前提下,园区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到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通过邮寄信函方式向上述单位索取相关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环境保护局;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人:郭强;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0991-5919103;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魏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5-86773160。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本次规划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园区规划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园区规划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本次园区规划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园区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规划实施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园区的规划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规划委托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安排

  于2018年5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67215/index.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4、公众调查范围

  本次园区规划区域位于达坂城区西北部,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园区与规划相关的部门、园区附近受影响的单位和园区周边范围内受影响的常住人口进行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本次园区规划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本次规划直接影响的公众,还包括园区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发放,将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1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分别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向公众公开规划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规划委托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规划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规划的委托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规划园区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工作人员、与本规划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官员。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是否了解本规划项目?②您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怎样?③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④您认为当地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生态环境)能够支持本规划的实施?⑤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区域的发展?⑥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⑦您认为规划选址、规模、布局是否合理?⑧本规划实施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⑨您认为规划工程建设可能会给当地哪方面环境带来影响?⑩您认为可采取何种措施可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总体而言,是否支持该规划的建设等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规划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并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