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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里坤县老爷庙金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6-12 / :164

  2018年5月,受巴里坤久亦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巴里坤县老爷庙金矿选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新疆巴里坤县老爷庙金矿选矿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新疆巴里坤县老爷庙金矿选矿项目。

  (2)建设地点

  老爷庙金矿选厂位于巴里坤县城33°方位、直线距离150千米,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94°6'20.37",北纬44°37'36.13"。

  (3)项目性质

  新建。

  1. 工程概要

  设计新建选矿厂处理能力为150t/d,选矿工艺设计采用浮选选矿方法。选矿场地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磨矿车间、浮选车间。不建设生活设施,依托采场生活区。

  尾矿库总库容为12.96万m3,有效容积11.52万m3,可满足选厂5.6年生产排尾需要。尾矿库的等别为五等库。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施工扬尘。建设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场地平整、管沟、尾矿库开挖,以及基础建设中产生的扬尘,厂房等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细小建筑物料(如水泥、沙土等)的飞扬,如果在建筑物料的运输、堆存、使用过程中,轻搬轻运,及时覆盖,防止洒落,就可以大大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可见,建设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因管理的加强而得以有效控制。

  运营期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选矿破碎、筛分工段粉尘。破碎筛分工序设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过处理后经由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料仓进行封闭,并设喷洒装置;物料输送皮带采取封闭走廊的方式,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原料入料及转载处均采取喷水灭尘;精矿堆场建全封闭储库;针对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企业应采取厂区运输道路洒水,运输汽车上路前采用篷布遮盖严实,并及时清理车轮附带的泥土等措施减少起尘量;尾矿库干滩扬尘,采用坝上多管轮流分散放矿方式进行抑尘。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工程建设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可排入采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生活区绿化;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废水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产生,不会进入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设施处理后用于生活区绿化,不外排;选矿水排污在回水池经沉淀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产生,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运输噪声和选矿厂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的安放位置,将各种噪声设备单独设室、减振隔声,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修,使设备噪声维持在正常水平。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外环境产生的声环境影响比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的土方量全部作为尾矿库筑坝,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派人专门收集,统一收集清运到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砂、生活垃圾。尾矿全部堆存于专设的尾矿库;厂内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处理设施(包括垃圾筒、包装袋等),并定期由专人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高度重视原有地表植被的保护,作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工地管理,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以减少施工扬尘。

  (2)施工期生活污水排至采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严禁随意排放。

  (3)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限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远离施工区活动。保护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地表砾幕,使其尽可能不受人为破坏,避免引发和加剧水土流失。

  (4)采用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路面进行洒水处理,车辆严格限速,机械、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施工对土地的扰动。

  2.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破碎、筛分等工段采用布袋除尘器,经收尘处理后各工段产生的粉尘达标排放;在各个干料落料点设置喷雾或洒水装置,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选矿废水:主要为精矿浓密过滤及尾矿压滤后溢流水、尾矿回水等,选矿废水在回水池内沉降后的上清液经输水管路和回水泵房返回选矿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尾水全部回用。

  生活污水:依托采场生活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生活区绿化。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噪声。在设计中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

  尾矿砂排入尾矿库贮存,尾矿库等级为五等库,满足该项目排渣量需求。

  在项目运行期间,保持尾矿表面的含水率,防止产生干坡面,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堆放,定期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尾矿库采取了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渗漏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金属矿采选不属于产业结构鼓励类与淘汰类建设项目,视为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矿厂和尾矿库选址基本合理,生产工艺较成熟,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其综合经济效益较好,对于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就业率起到一定的作用,社会效益明显。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角度评价,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工作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里坤久亦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富善

  电话:0902-2202189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

  联系人:刘佳

  电话:0991-8856597

  电子邮箱:393613784@qq.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我公司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我公司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5月15日在巴里坤县政府网(http://www.xjblk.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可能受影响人群或关心项目建设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拟发放数量300份。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我公司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公众,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

  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7日共计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巴里坤久亦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