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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烟墩南西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6-01 / :74
2018年5月25日,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我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承担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烟墩南西石灰岩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供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烟墩南西石灰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哈密市东南160°方位,直线距离86 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哈密市管辖。矿区至哈密市公路运距126 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3°54′0.95″,北纬42°06′10.44″。
项目概要:项目矿区面积0.279km2,项目年开采石灰岩矿石20万吨,项目建设期1年,投产第一年达产到设计产量100%。矿山服务年限4.889年(小于5年),设计采用静态法进行经济评价。年工作27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524.25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帅
联系电话:17799358383
邮 箱:5162523120@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毕阳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639921459
邮 箱:161098027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至当地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环评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当地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可查阅环评报告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6月1日起,到2018年6月15日截止,共10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我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