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新疆托克逊县彩北多金属矿100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5-30 / :127

  2018年3月,受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新疆托克逊县彩北多金属矿100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编制完成了《新疆托克逊县彩北多金属矿100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疆托克逊县彩北多金属矿100万吨/年采选项目。

  2.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新疆托克逊县县城南(170°方向)直距约70km处的天山南麓,矿区中心北京54地理坐标为:东经88°52'38",北纬42°10'14"。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1.0128km2。新建选矿厂位于矿山东南3km左右的平缓地带。

  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8336.49万元。

  4.项目主要内容:

  (1)采矿:设计矿山生产规模100.00万t/a,采矿综合回采率87.40%,贫化率10.00%,服务年限20年5个月(20.43年)。涉及产品方案为设计产品方案为铜精矿、浮选钨精矿、重选钨精矿、锌精矿、硫精矿。设计采用地下开采,开采影响标高范围为1330m-737m,设计采用竖井+斜坡道+斜井开拓方案开采。采矿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井、副井及配套设施。

  (2)选矿:设计新建选矿厂处理能力为4000t/d,选矿工艺设计采用浮选+重选选矿方法,三段一闭路破碎、两段闭路磨矿、铜锌硫混选精矿,先铜锌分离浮选、再锌硫分离最后选硫的工艺流程。选矿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磨矿车间、浮选车间。

  (3)尾矿库:尾矿库位于矿区以南的山谷内,设计确定的最终堆积坝顶标高为1150m,几何库容为1565.0913万m3,有效容积1080.48435万m3,可满足选厂20.96年生产排尾需要。尾矿库的等别为三等。

  (4)配套建设环保、供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辅助设施。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1)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影响时段为施工期,主要体现在地面工程、站场、管线建设阶段,如占用土地、施工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土壤扰动等。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施工扬尘。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地面工程建设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4)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地面工程建设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2、运行期环境影响因素

  (1)生态环境影响

  区域的景观格局将随着项目的开发建设,发生重大变化,使矿区局部区域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功能完全丧失,取而代之的是矿区、道路、构筑物等人工生态系统的形成,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开发规模的扩大,这种景观结构的变化还会不断延伸、扩大,与此同时,将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问题。本项目地面开发建设占地有限,对环境所在的生态功能区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采矿扬尘、矿石运输扬尘、选矿厂粉尘以及矿山机械设备燃油排放的烟气。

  采矿粉尘以岩石细小碎屑为主,在进入大气后能很快沉降于地面,其影响范围不大,但采矿活动产生的扬尘在局部小范围内可能造成TSP污染物增大。矿山机械设备燃油排放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烃类及CO。

  (3)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为采矿、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选矿厂废水闭路循环,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降尘等。项目产生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砂、废石、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采矿产生的废石和尾矿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废石排至废石场,尾矿砂排入拟建尾矿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山开采过程中,凿岩、爆破、矿石铲装、装载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和选矿厂机械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材料的临时堆放地,以促使有植被段自然恢复植被。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进行恢复,对施工迹地和弃方进行合理平整、利用、清运,减少水土流失。

  (2)高度重视原有地表植被的保护,作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工地管理,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以减少施工扬尘。

  (3)尽可能利用探矿期间形成的道路和已建成道路,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乱跑和到处碾压,尽可能保护原始地貌地面状态。

  (4)施工期生活污水先行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严禁随意排放。

  (5)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限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远离施工区活动。保护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地表砾幕,使其尽可能不受人为破坏,避免引发和加剧水土流失。

  (6)采用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路面进行洒水处理,车辆严格限速,机械、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施工对土地的扰动。

  2.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禁矿区运输车辆任意辗压地表,按照已有道路行驶;

  ②制定生态计划,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影响的范围;

  ③加强道路维护,所需砂石料尽量利用废石场的废石进行养护,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必须清运,妥善处置。

  ④绿化美化区包括工业场区及生活区绿化、地面运输系统两侧绿化等。植物配置原则为:绿地分布均匀、合理,形成综合绿地系统,加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自身维护能力。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矿生产过程中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井下系统的完善,并加强矿井通风,并定期对井下空气进行测定,要求对井下风速及风质进行定期监测,确保通风系统满足生产及劳动卫生要求。

  装车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扬尘采用洒水、降低落差、硬化路面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

  ②选矿生产过程中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破碎、筛分等工段采用布袋除尘器,经收尘处理后各工段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12010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00mg/m3)。在各个干料落料点设置喷雾或洒水装置,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矿石和尾矿堆场采用定时洒水降尘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矿废水

  主要为井下涌水,采矿坑内涌水排水主要含有污染物为SS,矿坑涌水经水质净化处理后供给采矿生产用水。

  ②选矿废水

  选矿废水主要为精矿浓密过滤及尾矿过滤后溢流水、尾矿回水等,选矿废水在回水池内沉降后的上清液经输水管路和回水泵房返回选矿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尾水全部回用。

  ③生活污水

  主要为盥洗水、洗涤废水、食堂排水、浴室排水等。在生活区内修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

  (4)噪声防治措施

  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采矿机械噪声以及矿井通风、矿石运输产生的噪声,选矿过程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噪声。在设计中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矿石、尾矿和生活垃圾。

  部分采矿废石不运出地面,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部分废石用来修筑路基及填平工业场地等。废石综合利用后可减少废石的堆存面积,废石场在服务期满内可满足项目废石堆放需要。矿区内场地平整、采区工业场及其边坡修护均采用废石,可减少堆存废石量,减少占地面积。

  尾矿砂排入尾矿库贮存,尾矿库选择在选矿厂西南方向1.2km处,尾矿库等级为三等库,有效库容为1080.48435万吨,可满足该项目排渣量需求。在项目运行期间,保持尾矿表面的含水率,防止产生干坡面,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堆放,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

  (6)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严格落实设计中的各项安全和事故防范措施,保证尾矿库施工质量及运行质量,切实搞好防渗、防漏、防腐等各项工作,不留任何隐患,防止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加固导流坝,预防突发洪水等对选矿厂和尾矿库的威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多金属矿采选不属于产业结构鼓励类与淘汰类建设项目,视为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矿厂和尾矿库选址基本合理,生产工艺较成熟,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其综合经济效益较好,对于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就业率起到一定的作用,社会效益明显。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角度评价,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工作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我公司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我公司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3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http://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http://www.xjhbcy.cn/)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可能受影响人群或关心项目建设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拟发放数量300份。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天合公司及我公司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我公司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我公司和天合公司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天合公司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天合公司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2日

  (4)项目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丝绸路工业园区

  联系人: 梁虹桥

  联系电话:0995-8851521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邮箱:380151934@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14、对建设本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5月30日起,到2018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