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污泥污水处理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5-29 / :107

  受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含油污泥处置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等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污泥污水处理项目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克拉玛依石油化学工业园区现有博达环保公司含油污泥处置厂内。

  建设内容:改造、增加部分生产设备,更新升级助溶剂,提高装置的生产效率及处理量,在处理对象、生产工艺、处理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将装置处理能力从30万吨/年增加至52万吨/年。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通过企业自筹方式解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在现有厂区厂房内建设,不进行土建施工,生态影响不大;

  运营期:依托厂区现有绿化。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项目仅进行设备升级改造,,不进行土建施工,施工扬尘量不大,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为装置区和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

  3、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不排入水体,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装置废水均处理后回用,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排入水体,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

  施工期:本工程主要是在厂区中现有装置的旁边安装设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局部改造,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安装和运输车辆的噪声,由于各种设备的运行及施工作业均属间断操作,所以其对环境的影响属于不连续的间断影响。由于项目远离居间区,受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会形成废弃金属材料等固体废物,如果管理不善、随意堆积将影响周围的景观环境,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进行收集集中处置;洗净砂、还原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不得随意侵占周边土地,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方面的素质,加强施工管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现有锅炉的烟气污染物、装置及储存区非甲烷总烃排放,其中锅炉燃料为洁净天然气,本次改扩建不改变锅炉的燃烧工况,也不增加锅炉运行负荷,锅炉仍能实现达标排放;由于含油污泥处理量增加,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有所增加,但经预测厂界废气仍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区域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相应功能区标准内。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内无工艺废水排放,改扩建不增加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石化园区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新增产噪设备均采取基础减震及车间隔声措施,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全厂无新增固废种类,处理达标的还原土、洗净砂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要求,在指定填埋场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区平南二路880号

  联 系 人:杨正东

  电    话:13999506912

  电子邮箱:2259047606@qq.com

  环评单位: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辛庄路北软双新科创园B座205室

  邮    编:100039

  联 系 人:周平

  电    话:010-62830220

  电子邮箱:vip@zk-zksh.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建设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项目于2018年5月14日在克拉玛依市政府网(http://www.klmy.gov.cn/zdlyxxgk/hjbh/Pages)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2018年6月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通过随机交谈和填表咨询的方式展开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调查表发放地点主要是克拉玛依市金龙镇、三平镇。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区周围居民。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建设单位将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如何?

  4.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现状如何?

  5.本项目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

  6.本项目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7.本项目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8.本项目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9.本项目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程度?

  10.本项目实施后,您对所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1.您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12.您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或加强哪方面的环保措施?

  1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意义有哪些?

  14.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