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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
2018-05-24 / :134
2018年3月,受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的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
规划范围:本次扩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16.39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6平方公里,实际增加建设面积10.39平方公里,扩区后园区总面积为31.39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远期,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3、园区定位
以煤化工、盐化工、天然气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4、发展目标
通过分析园区的交通、资源、经济基础等发展条件,确定园区的发展目标为:到规划期末,建设用地达31.39 km2,拥有先进的工业工艺,完善的市政设施,建设以煤化工、盐化工、天然气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5、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新疆拜城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拜城县物流产业专题研究报告》,遵循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原则,充分考虑县域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特点,按照“生态功能优先、优势资源支撑、功能节点提升、全县协调发展”的思路,构建“一区三园”发展模式,战略布局“钢铁工业园、化工园、物流园”。重点发展钢铁铸造、煤化工、盐化工、天然气化工、新型建材产业,做为全地区优势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促进产业优势互补和产业链条延伸,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县域内产业错位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空间开发格局。
(1)钢铁铸造产业
钢铁铸造产业以南疆钢铁基地为主,一期工程生产规模:铁水149.3万吨/年,钢水153.3万吨/年;钢坯148.8万吨/年;棒材85万吨/年,线材60万吨/年。主要建设项目:综合料场、1×1000t/d回转式石灰窑;1×240m2烧结机;1×1800m3高炉;1×120t转炉、1×8机8流方坯连铸机;1条棒材机组生产线、1条高线材机组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设施。二期新增生产规模:铁水149.3万吨/年,钢水153.3万吨/年;钢坯产量增加87.7万吨/年;棒材85万吨/年,薄带60万吨/年。主要建设项目:1×1000t/d回转式石灰窑、1×240m2烧结机;1×1800m3高炉;1×120t转炉;1条棒材机组生产线、1条薄带连铸连轧生产线;配套公辅设施。
(2)天然气化工产业
利用拜城县的天然气资源优势,以天然气为主要原料,以本地及周边地区富产的煤炭为辅助原料,重点推动建设180万吨/年甲醇、6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
(3)煤盐化工
拜城具有丰富的煤炭(焦炭)、石灰石和岩盐资源,以此为基础原材料,在充分利用发电优势生产烧碱和电石的基础上,围绕PVC的生产,建设“煤-盐-电”一体化项目,实现氯碱产业、煤化工产业以及电力的有机结合,发展成为拜城化工产业的另一个重要龙头项目。
(4)聚合物深加工
在拜城充分利用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以及聚乙烯醇的生产基础,进一步深加工生产一系列市场前景好的聚合物深加工制品,包括型材、片材、薄膜、板材等,可以进一步提高园区合成材料产品的附加值,并直接应用于拜城及周边地区工业、建筑和农业生产需求,增加经济效益。
6、园区总体空间结构
本产业园结构模式为“一区三园”。
(1)钢铁工业园功能结构采用“组团式”结构形态布局。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
一心:以南部总部经济及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
两片:规划以经一路为分界线,分为东片区和西片区。
两轴:以园区南北向经一路和东西向的纬一路形成联系产业园区南北片区的“一横一纵”两条主轴线。
(2)化工园功能结构形成“一心、两片、三轴”的布局结构:
一心:以南部总部经济及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
两片:分为工业区、办公居住综合服务区。
三轴:以园区南北向经三路为纵轴和东西向纬三路、纬五路为横轴线形成联系工业区各功能区的“两横一纵”三条发展轴线。
(3)物流园功能结构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
一心:以商业及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
两轴:以经四路和纬四路形成联系工业区各功能区的“一横一纵”两条发展轴线。
两片:分为仓储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废水
(1)钢铁工业园
八钢企业内废水由该企业统一收集后排入到园区南侧的八钢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南侧防护林带,其余部分企业的废水均由其自行排放,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根据本次规划文本,近期和远期的工业废水经企业内部污水设施预处理后,回用于园区的生产冷却循环用水及绿化、道路浇洒等低质用水。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到县城区的排水管网,由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化工园
根据规划文本,本次规划在园区东南侧3公里处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70%),近期处理规模达到1500m³/d,远期规划处理能力4000 m³/d,其占地规模约为3hm2。为了满足污水处理的水质要求,规划近、远期内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工艺,近期污水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远期污水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规划污水处理工艺:污水→格栅间→曝气沉沙池→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接触池→出水,并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的有关规定。各工业企业废水应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要求后方可排入规划区污水管道。近、远期内处理后的污水部分用于下游的荒滩绿化,部分处理后的污水可用加压泵站输送回园区用于园区的低质生产用水,污泥运至垃圾场填埋。
根据园区规划,园区内的生活、生产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要求的三级标准后排入规划区污水管道,最后由污水管道输送至在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物流园
由于物流园紧邻农副产品园区,该园区位于农副产品园区的上游。根据规划排水量,物流园污水量较少,最大不超过100m³/d,农副产品园区的污水近期通过污水提升泵站排入到园区西南侧的万亩生态林进行浇灌,远期排入到在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通过对拜城产业园区的2个关心点(铁提尔村、米吉克乡)的污染浓度模拟预测,本规划新建和拟建项目对评价区SO2、NO2、PM10的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影响较小,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范围约为1.2%~13%,叠加区域监测背景浓度值后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8.4%、40%、60%、29.2%。相对而言,PM10叠加监测背景值后浓度较大,这主要与监测背景值大有关,本规划新增贡献占监测背景浓度比率仅为2%。本次规划提出以下废气防范措施:
(1)严格能效准入门槛
园区根据《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要求各电源项目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推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供电煤耗不高于302克/千瓦,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为国家能源发展和战略安全夯实基础。
(2)严格大气污染排放
鼓励规划区新建电厂(及在建电厂)在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2011)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采用先进的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控制烟气中汞等重金属排放,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
规划区新建电厂(及在建电厂)脱硫效率不低于95%,脱硝效率应达到80%以上,除尘效率应达到99.9%以上,综合脱汞效率应达到70%以上。同时,各电厂应根据所用煤源煤质分析情况,提高脱硫脱销及除尘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污染排放监控
为便于园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和环保行政部门的监督,各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烟道需安装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必须安装,对主要污染物SO2、NOx进行在线监控,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强化环境监管
本次环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是基于现状企业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建及拟建企业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必须强化对现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在建、拟建企业建设过程及运行的环境监管,确保各企业全时段稳定达标排放。
(5)替代分散锅炉
由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规划新增电源叠加区域在建、拟建污染源及背景浓度后,评价区域SO2、NO2、PM10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28.4%、53%、86.7%。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园区内企业目前基本都采用自建锅炉进行供热、供汽。本次评价建议在园区内应统筹规划,依托早期建设项目实施集中供热和供汽工程,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规划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6)园区大气污染治理
鉴于园区目前已存在颗粒物污染物污染比较严重,拜城产业园区开发规划实施后,叠加区域在建、拟建项目后对区域环境对拜城县环境影响较大,本环评建议园区应统筹考虑,合理发展,对现有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对未来发展提出合理产业和规模。
对园区已投产企业尽快组织环保竣工验收,以落实企业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企业污染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针对拜城产业园的产业结构和固体废物的种类,园区在规划中结合现有企业,考虑到了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如园区产生的炉渣、粉煤灰等固体废物送至水泥厂原材料使用,力争做到固体废物在园区内回收利用。
对于尚不能完全综合利用的部分固体废物,很大一部分需要堆存,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园区规划中提出剩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送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安全填埋场填埋。
各企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统一委托有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4、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治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5、生态环境
规划调整实施后,增加绿地用地建设,可保持较高的绿化率,建立园区一种较为有序的人工生态系统,对园区生态系统的改变和建设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另外,还增加了配套的共用工程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等,将更有利于园区朝着更为优化的方向发展。
6、环境风险:拜城产业园区规划的产业类型多属于化工生产行业,涉及多种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装置泄露或者储存不当,会造成环境危害。其中氯气、氨气、甲醛等毒性较大,并且为主要原材料或产物;乙炔、天然气等为可燃、火灾、爆炸性气体;甲醇为易燃液体;液氯、液氨、甲醇、甲醛、电石等危险化学品需要专库储存。此外,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装置规模大、工艺操作条件苛刻、生产用原辅材料危险性高等特点,存在着因设备腐蚀或密封件破裂而发生泄漏及着火、爆炸的潜在可能性。故本次规划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企业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目前已经入园企业现状和规划产业结构,确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如下:
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不低于1400m。
煤电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不低于400-500m。
氯碱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不低于1000m。
聚氯乙烯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不低于1000m。
仓储运输业卫生防护距离不低于100m。
本环评提出的企业安全与卫生防护距离,在项目入园时就要充分考虑到,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置企业的各类装置。同时,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规划和环评要求,切实建设好园区周边的绿化隔离带。在此基础上,以氯碱和焦化生产装置的风险危害防护距离为准,园区的整体卫生防护距离应为1000m。
鉴于甲烷氯化物规划用地距农田耕地较近,建议调整到园区中部的园区行政管理中心北侧工业用地处为宜,此处距园区东边界大约2.5km。园区管理、科研、医疗、生活等用地集中建设,布置在园区南部中心地带,从环保角度讲是合理的。
(2)建立园区环境管理体系
根据对以往环境风险事故的统计可以发现,人为原因占很大比例。因此建立园区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管理要求,做好人的工作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
园区管委会及企业应明确事故情况下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方案,对事故易发部位、易泄漏地点要经常检查,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合理布局
园区总平面布置中,应充分考虑总体布置的安全性。园区内外道路保持畅通,以利消防及安全疏散。要根据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各企业、各生产装置和仓储区块之间,保持一定防护间距。总平面布置在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优化。
(4)布设应急避难场所
合理布设园区内的应急避难场所,保证园区内人员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间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满足基本生活保障。
(5)建设生态防护林带
园区卫生防护距离隔离带、生态防护绿化带应确保及时建设,防护有效,特别是要做好园区东边界外与铁提尔社区居住点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6)物料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事故防范
园区物料储存场所和运输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管理,罐区管理应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保证安全运行。
(7)完善消防废水收集系统
因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的消防排水,消防废水的收集系统和排放出路应确保完善,避免溢流,可以与雨水排水系统合用。
(8)洪水预防
园区应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和地段,建设牢固有效的防洪堤坝和排泄洪渠沟,作为永久性防洪设施。在汛期来临时,要对重点污染源、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和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和岸边堆积物要及时清理和整改。
(9)防火防爆
企业相关危险物料应设计成密闭系统,压力容器或设备选型和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0)防毒防腐
企业应将含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或产品的生产装置设计成密闭系统,保证储运和生产过程中物料均在密闭状态下使用,不与操作人员接触,使职工健康不受损害。
设备在检修和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在吹扫、检查气体合格后,配戴相应的防毒面具,按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11)污水处理与回用设施管理
对企业的污水处理与回用系统进行统筹设计和监测,一旦发现某一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紧急切断该管线与下游管网的联系,避免更大的污染事故。
三、规划调整建议
(1)钢铁工业园区位于拜城县地表水上游,且园区边界距离台勒维丘克河不足1公里,对下游乃至库莎新用水存在安全隐患,建议调整钢铁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同时对河流两岸1公里以内焦化项目用地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2)园区规划钢铁铸造产业规模中,一期工程生产规模:铁水149.3万吨/年,钢水153.3万吨/年;钢坯148.8万吨/年;二期新增生产规模:铁水149.3万吨/年,钢水153.3万吨/年,钢坯产量增加87.7万吨/年。建议根据国家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等相关政策,调整钢铁铸造产业发展时序。
(3)从现有园区企业来看,钢铁工业园及化工园产业结构趋同,缺乏科学规划及整合,园区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和参与度不够,难以在园区内部实现清洁生产、减少废物源,使园区对外界的废物排放趋于零。建议参考生态工业园模式,使不同企业之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上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成为下游生产的原料,达到相互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从工业源头上将污染物排放量减至最低,实现区域清洁生产。近期不再新增焦化设计产能,加大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率。
(4)物流园区定位为以农产品及冷链物流、商贸及城市配送物流、工业物流为发展方向,且用地类型中无工业用地,建议调整物流园产业定位及用地类型(增加轻纺用地类型),或将正邦服饰项目占地范围从物流园规划范围中调整出去。
(5)建议根据近期招商引资情况,调整、补充园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以免造成拟入园项目难以落地的情况发生。
(6)加快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结合前几轮规划环评及环保厅审查意见,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固废填埋场、钢铁工业园生活污水管网与县城污水处理厂联通等建设方案。
(7)入园企业均应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8)建议产业园管委会与县环保局通力合作,加大对园区的环境管理力度,实现专人专管。
四、评价初步结论
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当地区域相关上层位规划和同位规划,规划选址具有较好地理区位优势,区域资源、能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发展需求。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在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空气环境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废综合利用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评价,本规划是总体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6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到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或天合公司咨询。
六、相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拜城县,邮编:842300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7-869271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 0991-3857017(传真)
七、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园区规划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以及公众对规划关心的问题,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总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总规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天合公司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进行。
(3)工作时间表
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采取网站公示的公开方式,于2018年3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前进行了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园区位于拜城县,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合作区所在地相关单位和合作区周边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规划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规划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在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于2018年3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或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局及天合公司咨询。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天合公司将在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拜城产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二)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②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