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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吐哈油田撬装化设施处置含油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5-06 / :115

  2018年3月,受新疆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吐哈油田撬装化设施处置含油污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吐哈油田撬装化设施处置含油污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鄯善采油厂南山废渣场旁,中心经纬度坐标:经度90°30'51.75",纬度42°58'24.75"。

  工程内容:本项目设计年处理含油污泥10万吨,拟投资建设2套的移动式撬装化含油污泥热洗涤处理设备,处理能力10万吨/年。主要设备有上料系统、预混合系统、热洗涤系统、油水暂存系统、沉降分离系统、控制系统等。采用“热洗涤”工艺,最大限度的回收污油回收率可达98%,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小于70%,含油率不大于2%,回收原油用于再生产。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

  (2)废水:主要为施工队伍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5)生态影响:施工基础开挖、回填以及施工机械运输碾压对作业区原有地表土壤及周边植被的扰动,致使地表松动,导致风蚀、水蚀,易引起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热洗涤蒸汽锅炉排放的烟气。

  (2)废水:生活污经污水储罐暂存后由污水处理厂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较多,但是噪声源种类较简单,主要来自进料系统、出料系统和破碎机等,预测工程投产后其噪声值略高于本底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还原土和生活垃圾组成。

  (5)生态影响:装置移动完成后需要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作业、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围栏、洒水、篷布遮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本项目施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周期短,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但由于水量很小,且当地蒸发强烈,少量污水很快就地蒸发消化,不会进入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机用水及路面、土方喷洒水等,这些生产用水均在施工现场蒸发或消耗,不外排。

  (3)声环境:在工地布置时应考虑将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离敏感点相对较远的一侧,并设立简单屏蔽以减少噪声源的影响范围。运输车辆的进出应确定固定运输路线,保持行驶道路平坦,减少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生态景观建设等,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5)生态影响:边填边压、减少地面松散土的存在而造成严重的土壤侵蚀流失。施工结束后尽快绿化覆盖或建筑覆盖、植被重建,可控制减少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洗涤蒸汽锅炉排放的废气。环评要求蒸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烟囱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储罐暂存后定期由污水处理厂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工程所需的设备其噪声源主要有进料系统、出料系统和破碎机等,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项目建设运行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还原土为一般固体废物,由油田公司统一安排拉运至指定点垫井场,可以实现废物的完全利用。

  项目建成后办公区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

  (5)生态影响:装置移动完成后需要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建成运行后废气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的建设可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工作由建设单位进行,环评单位负责调查问卷的整理,以及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

  (3)工作时间表

  本次环评已于2018年3月2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gs/263908/index.html)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鄯善采油厂南山废渣场旁旁,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周围群众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你认为本项目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5、您认为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6、您认为本项目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7、您认为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8、您认为本项目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9、您认为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效果如何?

  10、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1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对于本项目建设,您最关心的问题?

  13、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14、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5、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以书面、电话形式均可。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尉维超

  联系电话:13179959994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艳虹

  联系电话:18799167952

  邮箱:93440340@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有效时间,在此期间内公众可提出有关意见。

  新疆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