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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巨鑫矿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铁矿石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8-04-27 / :96

  受乌恰县巨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乌恰县巨鑫矿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铁矿石选矿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等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乌恰县巨鑫矿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铁矿石选矿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恰县工业园区西区康苏镇重工业园范围内,位于康苏镇西侧110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5°00′36.5″,北纬39°43′30″。

  主要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3333.6m2 (80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2579m2,绿化面积8800m2。本项目主要建筑有磨矿厂房800 m2;磨矿厂房800 m2;精矿收集厂房1000m2;原矿堆场3500 m2;精矿堆场1000m2;尾矿堆场2200 m2;办公室300m2;职工宿舍1000m2。选厂年处理铁矿原矿40万t,矿石TFe平均品位为41%;生产铁精粉15万t/a,铁精粉品位为62.3%。

  本项目总投资3330.9万元,通过企业自筹方式解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恰县巨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恰县工业园区西区康苏镇重工业园范围内,位于康苏镇西侧1100m

  联 系 人孙兆巨

  电    话: 18899185755

  电子邮箱:2091684589@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315室

  邮    编: 830011

  联 系 人:宁鹏

  电    话:15309933116

  电子邮箱:420793188@qq.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公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影响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水、气、声、固废及生态)、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经济效益分析、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由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形成专家意见;

  2、根据专家评估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评估中心,取得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估意见;

  3、评估意见与报告书报送至乌恰县环保局和克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环评预审意见;

  4、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评估意见、预审意见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开展环境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应制定《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并在实施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应明确公众参与过程的相关细节,具体包括:1、公众参与目的;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3、工作时间表;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6、信息公开方式;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4月27日起到2018年5月11日截止。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乌恰县巨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