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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哈腊苏铜矿低品位氧化铜矿石提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8-04-25 / :188

  2018年4月,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青河哈腊苏铜矿低品位氧化铜矿石提取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青河哈腊苏铜矿低品位氧化铜矿石提取生产线

  (2)项目地点:哈腊苏铜矿位于青河县南西约45km,属青河县阿热勒托别乡管辖。地处阿尔泰山东南麓,青格里河中下游,南依320省级公路,西邻喀拉通克铜镍矿,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320省级公路相接,至乌鲁木齐火车站约500km,距阿勒泰飞机场约270km,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3)项目概要:

  青河哈腊苏铜矿低品位氧化铜矿石提取生产线于2012年5月施工建设,同年12月工程基本建成,2014年7月进行试生产。该项目前期环评手续存在降低环评类别的问题,本次根据(新环发[2018]45号)的要求完善该项目环评手续。2018年4月,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项目为青河哈腊苏铜矿I矿与玉勒肯铜矿勘探期、建设期剥离的低品位氧化矿浸出液电解铜提取线,年产阴极铜2000t。包括制液系统和提取系统,已建生产设施包括:萃取车间、电解车间、配液池、循环料液池、锅炉房及办公生活区,已建环保设施包括:碱液吸收塔、料池防渗设施、环保公厕、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拉运至阿热勒托别乡环卫部门处理、锅炉房除尘设施等。

  萃取-电积工艺流程:堆场产生的浸出液输送至积液池,当积液池中的溶液达到含Cu1.6g/L,PH 1.5-2时,泵送至萃取车间,采用两级萃取、一级反萃作业。浸出液经过两级逆流萃取后,萃余液(含Cu0.1g/L,PH 1-1.5)经缓冲槽浮油处理后流入浸出剂配液池,补充硫酸浓度到10-20g/L后泵送至喷淋场喷淋;负载有机相含铜2-3g/L,进入反萃段与含铜35-38g/L、硫酸170-180g/L的废电解液混合进行反萃,获得含铜40-45g/L的富铜液送入缓冲池浮油,然后经气浮塔进一步除去有机物后流入电解槽中电积生产阴极铜,反萃后得到的再生有机相(含铜0.3-0.5g/L)返回萃取系统循环使用。电积工段为不溶阳极电沉积作业,阳极选用铅-钙-银-锡合金,阴极为不锈钢种板,铜始级片。电解液采用上进下出的循环方式。电流密度控制在180A/m2,槽电压1.9-2.1V,电解液温度40-42℃。铜的生产周期7-8天。为了避免酸雾逸出,保证良好的操作环境,在每个电解槽的表面覆盖一层(10mm)3-5mm的低压聚乙烯粒料。为了保护阳极,向电解液中添加硫酸钴,使钴的浓度在60mg/L左右。为使阴极铜的沉积细化,表面平滑,减少结瘤现象,在电解液中加入汉高公司生产的表面平滑剂Guarfloc66,加入量控制在20-40g/tCu。为了控制电解液中铁等杂质的浓度水平,部分电解液开路排除到萃取段,并入浸出液萃取回收铜。商品铜出槽后在冲洗槽中用水浸泡洗涤,晾干后包装出厂。

  投资规模:4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郭伟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89919927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邮政编码:062150

  联系电话:0317-5100382

  联系人:尹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新疆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