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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绿生源环保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4-13 / :94

  2018年4月4日,乌鲁木齐绿生源环保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承担乌鲁木齐绿生源环保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供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绿生源环保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头屯河区银环街51号事必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占地13322m2,项目为租用厂房,有办公楼、车间及辅助设施,项目年产回收加工废旧塑料6000吨,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绿生源环保有限公司

  法 人:杨继刘

  联系人:程杰

  联系电话:18909923021

  邮 箱:593292386@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毕阳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639921459

  邮 箱:161098027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委托环评单位做环评,和环评单位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至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

  (2)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送高新区环保局,经审查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我单位确定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关心人群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4月13日起,到2018年4月25日截止,共10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我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乌鲁木齐绿生源环保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