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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旭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性沥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4-09 / :122

  2018年4月,受新疆新旭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新旭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性沥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新旭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性沥青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用地面积890亩,主要建设一套渣油、基质沥青年加工100万吨重交道路沥青装置,采用复合改性技术生产高等道路改性沥青、沥青混合料、蜡油等产品,土建办公楼、污水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购置相关设备等工程。

  建设地点: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3°24'13.37" ,北纬:42°43'4.06"

  建设投资:估算总投资6亿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新旭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可园居住小区5号楼1单元2204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139099601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曹义军   联系电话:17704901315

  电子邮箱:3517906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进一步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并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根据识别和筛选的结果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最终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根据现状评价结果以及工程分析结论对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以上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的论证,同时给出污染物的排放清单,最终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

  1、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示期限

  此公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新疆新旭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