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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天然气乙烷回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4-03 / :140

  2018年4月初,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承担了“塔里木油田天然气乙烷回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

  塔里木油田天然气乙烷回收工程,项目性质为扩建。

  2、建设规模

  原料气处理规模为100×108m3/a,设置两列规模为50×108 m3/a(1500×104m3/d)乙烷回收装置,设置两列规模为3.33×108 m3/a(100×104 m3/d)的乙烷产品脱碳装置和脱水装置,设置处理规模为100×108 m3/a(3000×104 m3/d)的天然气增压装置(两台离心式压缩机),设计负荷70%~120%。

  3、产品方案

  本工程主要得到乙烷,LPG 和稳定轻烃产品。乙烷产品为76.2×104t/a,LPG36.63×104t/a(原轻烃厂生产38.19×104t/a,减少了1.56×104t/a),稳定轻烃7.47×104t/a(原轻烃厂生产7.11×104t/a,增加了0.36×104t/a),本工程反输天然气91.13×108m3/a(含乙烷脱碳装置增压的0.653×108m3/a,原轻烃厂反输97.494×108m3/a,减少了6.364×108m3/a)。

  4、产品运输方案:本工程生产的乙烷产品通过管道由乙烷回收厂输送至上库工业园区拟建乙烯厂。乙烷产品采用气相输送,输送管道直径DN600,设计压力2.6MPa.g,输送距离约125km。

  5、建设地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轮南镇。

  6、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9471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996-21727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联 系 人:孙工                      邮箱:496406706@qq.com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传  真:0991-385701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我公司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评价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工程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同步进行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单位对本工程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本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公司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完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调查基础上,对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本工程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工程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意见。

  (3)报告书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工程初审意见。包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我公司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保局的初审意见环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或评价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关注的群众可以查阅环评报告书全本。

  (4)我公司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4月4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