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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县哈拉萨依引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3-30 / :233

  2018年3月24日,受托里县水利局的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承担托里县哈拉萨依引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

  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托里县哈拉萨依引水工程

  2、建设地点:托里县哈拉萨依引水工程西南始于裕民县境内的哈拉萨依河河道内,输水末端为托里县水厂。

  3、建设内容

  托里县哈拉萨依引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建筑物及管道两部分。取水建筑物包括拦河式引水渠首和沉砂池。引水渠首由引水闸、冲沙闸组成,引水闸1孔,净宽1m,设计引水流量1.0m3/s;冲沙闸3孔,每孔净宽2.5m。沉砂池长40m,宽3m,池深3.5m。管道总长75.33km,设计流量0.29m3/s,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管线建筑物582座。

  4、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910.4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托里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文化西路(水利局)

  邮编:834500

  联系人: 丁欢鹏

  联系电话:18999752005

  Email:413610156@qq.com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系人:雷工

  电话:13720709208

  Email:8248399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托里县水利局委托后,研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以及拟建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查,识别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开展拟建工程区域的环境现状监测和调查,完成工程分析及各环境要素、专题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和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塔城地区环保局、托里县环保局、裕民县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塔城地区环保局、托里县环保局、裕民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新疆环保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新疆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2、您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3、本项目建设后,您认为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其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

  4、您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这些环境问题?

  5、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托里县水利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