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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环保克拉玛依危废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2018-03-21 / :184

  2018年3月15日,新疆贝肯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贝肯环保克拉玛依危废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贝肯环保克拉玛依危废处理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途是对克拉玛依市医疗垃圾进行处理;项目拟采用热解气化高温焚烧的技术方案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项目拟建一套2吨/天的医疗垃圾热解焚烧炉装置,装置包括进料、热解焚烧炉、二燃室、换热器、喷淋系统、脱酸除尘系统、烟囱等设备。

  3、地理位置:本项目厂区拟建于克拉玛依市城区以东约23km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场内预留空地内。

  4、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贝肯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

  联系人:吴振明

  联系电话:0990-691721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燕鹏

  联系电话:0991-418219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环评单位接受我公司委托开展工作,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环评单位对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环评单位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克拉玛依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克拉玛依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委托环评单位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前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9、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0、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1、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贝肯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