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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沙雅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3-01 / :122
2018年1月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沙雅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要求,对沙雅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沙雅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含油污泥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燃气锅炉房、综合楼、地磅房、道路等。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由于本项目位于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场地受到较多的人为干扰,路网较完善,故本工程生态影响为施工占地和各类施工活动的影响,但影响的程度有限。
运营期:施工完成后全厂进行绿地用于改善区域局部环境,美化景观,就整个区域来说,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不产生明显的影响。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建筑物料运输、堆存、使用等方面产生的扬尘,厂区附近无环境敏感点,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含油污泥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等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影响,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和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并且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附近没有居民区等及其它环境敏感目标,在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布局、落实绿化的情况下,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施工期:主要有两种类型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如管理不善可能对施工区的土壤、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沙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水进入原料车间防渗的含油污泥储存池中,不会对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
4、声环境
施工期:建设过程中,厂区场地的平整、建(构)筑物的建设,设备的运输和安装,管沟的开挖都会用到多种机械设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由于各种设备的运行及施工作业均属间断操作,所以其对环境的影响属于不连续的间断影响。由于项目远离居间区,受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
运营期:由于本项目位于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距离噪声敏感点较远,项目建设运行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
施工期:本工程在建(构)筑物的建设过程中,会形成废弃砖石、弃土、废弃金属材料等固体废物,施工期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如果管理不善、随意堆积将影响周围的景观环境,并且在堆存过程中还可能形成二次扬尘,影响大气环境,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进行收集,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达标基土用于产废单位指定地点填坑、修路或铺垫井场等,严格管理的情况下不会造成占用土地,产生二次污染等情况发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不得随意侵占周边土地,注意保护周边的植被,不得乱砍乱伐,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方面的素质,加强迹地恢复和厂区绿化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加强新型密封技术和密封材料使用,密封管理制度应体现全过程管理,从设计、选型、制造、采购、安装、交付使用、维修、改造直至报废全过程,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建立巡回检查、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台帐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原油储罐设置呼吸阀,并加强油罐附属设备的维修保持油罐的严密性;合理进行油品调度,尽可能降低油罐留空高度等。
3、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沙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水进入原料车间含油污泥储存池中。对水污染物进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采用至少1m厚黏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有效保证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加基础减振、周边绿化等。
5、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进行收集,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达标基土用于产废单位指定地点填坑、修路或铺垫井场等,加强管理,健全台账制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划,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公众认同度较高,环境风险可以接受;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沙雅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建设单位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参考环评单位意见后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表
项目于2018年1月30日在沙雅县门户网(http://www.xjsy.gov.cn)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本项目两次网上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所处沙雅县,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采取实地走访的发放形式,被调查公众职业由农民、工人、个体、干部、自由职业等构成,民族有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文化程度由小学至本科构成,公众年龄在20-65岁之间。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包括沙雅县周边为主的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等。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联系人: 张敏
联系电话:028-85336701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超群、王锋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通讯地址:新疆乌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对象以沙雅县周边为主的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对受访者个人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周围区域评价范围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本公示日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