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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2-12 / :107
2017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编制完成了《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
2.地理位置:本工程起点为克拉美丽处理厂围墙外2m的乙烷外输接头点(起点坐标45°17'41.77"N,87°48'43.37"E),终点为独石化计量站计量稳压橇出口法兰端面(终点坐标44°22'52.03" N,84°51'15.06" E)。全线长度370.31km,其中新建管线长度161.31km,利旧管线长度209km。管线经过的行政区划包含福海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克拉玛依市、第七师、奎屯市等。
3.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乙烷外输部分从克拉美丽至独石化全线长度370.31km,全线采用不增压输送方案。新建管线长度161.31km,利旧管线长度209km,全线设计压力4.0MPa,采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钢级L245M。
沿线利旧已建彩石D273线路截断阀两座,石西输气站1座;利旧已建石克D377线路截断阀5座。
新建小拐清管站1座,站内设D377收、发球装置各1座。
沿线新建普通线路截断阀5座,其中第5座阀室依托六泵站站内空地新建。
本工程末点新建独石化计量站一座,作为贸易交接用。
4.项目投资:本工程总投资19186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
主要影响时段为施工期,主要体现在管线、站场、道路建设阶段,如占用土地、施工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土壤扰动等。本工程永久占地0.873hm2,临时征地面积245.2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农田、灌木林地。管线经过的大部分区域地表植被稀疏,由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
2、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分为两个阶段,及施工期和运行期,施工期主要是管道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大气造成的影响,项目管线穿越的农田绿洲区,施工扬尘会对沿线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局部影响,并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其影响分时间短、范围小,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较轻。管线正常运行期仅有少量无组织VOCs挥发。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极少,收集至周围旱厕,不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灌渠穿越主要是顶管穿越(非灌溉季节),在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影响,主要影响的是水体浊度和泥沙含量,施工结束后该影响消失。在工程运营期,管道各站场和阀室无人值守,无废水排放。
本工程的建设及运营,对地下水环境没有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源均为暂时性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和施工人员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5、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弃土、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为清管废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以做到填挖方平衡,无弃土产生。清管废渣排入排污罐,罐满后委托拉运单位拉走。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环境风险
本程的最大可信事故的概率以每km计,为9.3×10-7次/a(约为1.0×10-6次/a),即相当于地震和天灾的概率,关注程度一般,且低于目前国内石化行业的概率值8.33×10-5,管道最大可信事故概率属可接受的范围。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管线合理选线,严格控制施工区域,管沟开挖,尽可能做到土壤的分层堆放,分类回填。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
(2)管道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对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复原的方法,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3)工程施工占有林地和砍伐树木,应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设计时尽量减少公益林的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控制管道施工带宽度在12m以内,减少占地。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大气环境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
(2)保持运输车辆完好,不过满装载,应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程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3)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另外,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用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施工期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极少,收集至周围旱厕,不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队伍的吃住一般依托当地的旅馆和饭店,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运营期采用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保证泄漏预防设施和检修设备的投入;按照设备报废标准,及时报废有关设备;企业要把好采购物资进厂关,确保设备、管线的质量;新管线、新设备投用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耐压试验、气压试验和探伤,严防有隐患的设备投入生产;
(2)正确使用与维护,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巡检等工作,做到运转设备正常,密封点无漏气、漏液;
(3)设置可靠安全阀、呼吸阀、压力表、液位计、防控管等安全设施,当出现超高压力等异常情况时,紧急排泄物料,防止突然超压对设备造成损害和设备爆炸的危险;
(4)对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阀室)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结合阀室的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包气带防污性能,阀室的地面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5)对油品输送管线和阀室进行定期巡检,减少跑、冒、滴、漏发生概率;
(6)本次评价建议在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段采用双层套管,以增加项目的风险防范能力。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声环境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加大声源治理力度。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尽量降低其噪音辐射强度。
(2)限定施工作业时间。要避免夜间作业,以防噪声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进行,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
(3)加强对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根据施工需要,建临时围挡,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建设单位的环保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发现的违章施工现象和群众投诉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同时积极做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使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固体废物环保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清管废渣排入排污罐,罐满后委托拉运单位拉走。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使之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在今后的建设和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性,但其影响和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可使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本报告书认为,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我公司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7年12月8日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第二次公示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管线经过的行政区划包含福海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克拉玛依市、第七师、奎屯市等,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等可能受影响人群或关心项目建设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天合公司、我公司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天合公司及我公司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我公司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我公司和天合公司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天合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3月1日
(4)项目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99516549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邮箱:496406706@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14、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网站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