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高等级化工溶剂、3万吨粗酚精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2018-02-09 / :169
受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高等级化工溶剂、3万吨粗酚精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高等级化工溶剂、3万吨粗酚精制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高等级化工溶剂、3万吨粗酚精制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
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高等级化工溶剂、3万吨粗酚精制项目。该项目原料来源包括石化副产品混合芳烃、煤制气副产品轻烃,焦化副产品粗苯,通过加氢精制生产苯、混合芳烃等产品;以煤制气粗酚为原料,通过脱水脱渣、精馏精制,生产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等产品。该项目建成后可打通上、下游产业链,避免长途运输化工原料到疆外加工,通过该项目把新疆部分中间制品经过循环加工利用,形成新疆化工产业链的延伸。本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自身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意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罐区及装卸区、加氢装置、制氢装置、压缩装置、废水废气处理装置、中控室、空压+配电室、供热锅炉房、食堂、办公楼、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消防泡沫泵房、循环水池和循环水泵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施工期:主要是由于机械、人工的施工及挖方填土而引起施工扬尘的增加。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包括粗苯加氢精制废气、粗酚精制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酚类、烃类等。
2.废水
施工期: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物料清洗、进出车辆清洗及建筑结构养护等过程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水粗苯加氢精制废水、粗酚精制废水、冷却废水、生活排污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其他途径利用。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包括人员废催化剂、生活垃圾.
4.噪声
施工期:由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需动用车辆及施工机具,其噪声强度较大,声源较多,在一定范围内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本工程的噪声源较多,但是噪声源种类较简单,主要来自各种机泵等机械设备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尽量远离现有厂界,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在施工现场周围建防护围墙,扩建端施工场地预留建筑材料运送通道,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包括粗苯加氢精制废气、粗酚精制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粗苯加氢精制废气产生量小、H2S 含量高,采用NaOH化学吸收法对酸性气脱硫处理工艺,从而生产化工基础原料硫氢化钠。粗酚精制装置尾气中气态污染物多为水及酚的同系物,可被碱液吸收形成钠盐,收集后再用酸中和仍能还原成酚,打入粗酚罐。储罐呼吸采取以下减缓措施:储罐表面喷涂浅色涂层、氮封双管式原料输送。
2.废水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部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处理。
运营期:
本项目废水包括粗苯加氢精制废水、粗酚精制废水、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
粗苯加氢精制废酸水为含有H2S、NH3等有害物质的酸性废水,拟建设污水汽提装置,汽提塔通入水蒸汽起到了加热和降低气相中H2S、NH3和CO2分压的双重作用,促进它们从液相转入气相,酸性水经汽提塔汽提,将H2S、NH3分离,并分别进入不同的化工过程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净化酸性水的目的同时回收H2S、NH3。净化后的酸性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
粗酚精制废水统一经过废水处理装置萃取、吸附,然后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
循环冷却废水含盐量较高,不含其它污染物,与污水处理站出水一起利用。
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其他。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弃土运输至弃土场进行集中堆存,遇干燥天气时进行洒水,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当地市政部门指定的集中处置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施工生活区,定期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置地点。
运营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旧催化剂、生活垃圾。废催化剂由具有专业处理资质的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4.噪声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工期等。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集中使用,减少使用时间。
运营期:噪声源集中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声源主体,采用控制室操作,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设备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安军
电话:18199283269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4006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 系 人:苏小锋
电 话:0991-7987542
电子邮箱:120969497@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网络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5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于2018年1月9日奇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的评价结论是否真实、可信?
2、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3、您认为在环评中还应提出什么污染防治措施或避免那些环境问题?
4、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本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景化聿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