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奇台县吉布库镇白酒文化观光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2-02 / :124
2017年12月,受新疆良仕酒业文化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奇台县吉布库镇白酒文化观光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奇台县吉布库镇白酒文化观光旅游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奇台县吉布库镇白酒文化观光旅游项目
建设性质:异地新建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地区奇台县吉布库镇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3°45′41.3994″,E89°31′1.1994″,位于奇台县吉布库镇镇区西部,东侧是海棠大道,西侧是镇区空地,南侧是昌粮集团吉布库镇粮站,北侧是南山伴行公路(315乡道)。
新建内容和规模:①传统白酒酿造参观型生产车间及厂房6481㎡;②40t储酒罐12个;③办公楼一座400㎡;④旅客服务中心一座400㎡;⑤酒文化街区一个720㎡;⑥酒文化博物馆一个534㎡;⑦大门及值班室150㎡,传统白酒酿造原酒规模为500 t/a,产品酒生产规模为2000t/a。
本异地新建项目续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西域酿酒厂的生产许可证,不增加原酒生产能力。新建工程始于2017年9月,计划2018年3月完成,总投资为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上,现状用地平整,建设前地表无附着物,在环评开展时,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厂房均为钢结构彩钢板房,开挖、回填及土建工程很少、施工期短;办公区、旅客服务中心、酒文化街区、酒文化博物馆需要土建施工,施工其有一定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但总体工程量不大、施工期短,且周围300m内无大气敏感点。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构筑物施工使用的是商品混凝土,水洗砂及砾石不在施工现场冲洗,故无施工作业废水产生。混凝土的保养浇水、砌砖的加湿淋水,废水量不大,多为无机废水,除悬浮物含量较高外,一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产生不了径流,形成不了有组织排水,在施工现场因自然蒸发、渗漏等原因而消耗,基本没有废污水排放。本环评要求项目施工中修建临时防渗沉淀池,收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澄清处理后自然蒸发或者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期产生污水量较少,且为暂时性,只要管理得当,不会污染当地的水环境。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不同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主要有土建工程场地清理和土石方开挖阶段噪声、土建和结构施工阶段噪声以及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噪声。本项目噪声环境敏感点距厂界约300m。经施工场地围挡衰减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4)固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沙石、混凝土等;建筑物施工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此外,施工人员活动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每100m2建筑面积1t计,则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产生量为64t。本环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前向奇台县城建、环卫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随时把施工垃圾运往指定场所。此外,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活动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该部分生活垃圾随厂区员工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收集至厂区垃圾池,定期运送至奇台县碧流河镇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厂区原料粉碎车间中原料粉碎时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酿造车间粮糟出窖及装甑蒸酒结束时开盖过程,会产生酒糟异味,成分主要为少量乙醇、酯类等,该部分气体采用轴流式风机引至室外。均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及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周围无地表水,项目排水不进入地表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黄水全部用于生产,不外排;锅底废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土壤改良,不外排环境;冷却水排污、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排水为清净下水,灌区可用于厂区绿化,多余部分排入市政管网;多余冷却水排污、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本项目最大排水量总计为2250m3/a,外排废水包括:冷却水排污、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排入吉布库镇市政管网之后进入在建吉布库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排水符合《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新建企业的间接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外排进入吉布库镇市政管网后集中处理,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无影响。厂区地下水埋藏较深,区域蒸发强烈,厂区管网少量跑、冒、滴、漏对地下水影响很小,但为了避免长期跑、冒、滴、漏,排水管道应采用密封、防渗的材料。
(3)噪声环境影响
新建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磨面机、翻料机、过滤机、扬面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设备均被放置在室内,且项目周围以行政办公、居民住宅和商业区为主,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方应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主要噪声设备布设于厂界较远的地方,并布置于车间厂房室内或地下;同时加大厂区周围绿化造林,以减少噪声对外的传播。从噪声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的运行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丟糟、破损包装瓶、废硅藻土。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所在区主要为人工生态为主,项目在生产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可能的影响途径包括:“三废”排放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运输、人类活动对土壤植被的影响。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厂区外排污水经市政管网送入吉布库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主要成分简单无持久性污染物及有毒性物质且其没有直接进入周边环境的途径,因此不会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减缓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生产项目冬季基本不生产。采暖供热由吉布库镇集中供热设施提供,生产用热由电加热锅提供。项目无燃煤、燃气锅炉。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少量的工艺废气。
(1)原料粉碎粉尘:高粱、玉米等原料在蒸煮前需进行粉碎,燕麦、小麦等原料在蒸煮前需进行碾压,大米无需破碎和碾压。因此项目粉尘排放系数为0.015kg/t-原料,年产生粉尘0.025t。粮食加工在密闭的厂房内进行,粉尘自然沉降到地面后由工作人员定期清扫。
(2)工艺废气:酿造车间粮糟出窖及装甑蒸酒结束时开盖过程,会产生酒糟异味,成分主要为少量乙醇、酯类等;原酒需储存陈酿,加速酒的老熟,提高产品品质,有少量乙醇挥发。本项目原酒产量为500t/a,酒精度约65度,折合乙醇量为325t/a,乙醇挥发量按0.5%估算,约为1.625t/a。该部分气体采用轴流式风机引至室外。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由于施工期短,施工规模小,因此不设专门的施工营地,不产生生活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为:施工废水主要是含有沙粒废水,可以建立一个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洒水降尘。
营运期,项目黄水全部用于生产,不外排;锅底废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土壤改良,不外排环境;冷却水排污、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排水为清净下水,灌区可用于厂区绿化,多余部分排入市政管网;多余的冷却水排污、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的最大总量约2250 m3/a,排入市政管网后经在建吉布库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排水水质可以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中新建企业的间接排放标准。
在建的吉布库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吉布库镇富民安居小区北侧2km处,占地15亩,建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级A标准,处理规模为1000m3/d。本项目外排废水最大总量为8.27m3/d,奇台县吉布库镇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符合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对进水水质产生影响较小。
若本项目在在建的吉布库镇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前就已投产运营,本环评要求新疆良仕酒业文化有限公司与吉布库镇镇政府协商,妥善解决项目外排废水去向。建议冷却水排污、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排水等清净下水用于镇区绿化或镇区周边农灌,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收集后统一运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针对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改进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降低噪声声源噪声值;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扰民的施工作业;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上述措施可以从源强上控制噪声的产生,可以有效的降低噪声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运营期,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粉碎车间和包装车间设备、各类机泵等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对这些噪声排放较大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处理,主要手段有:
(1)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于各类机泵采用低转速马达并配备变频调速器。
(2)在设备底座或基础加装减震装置,管道上设置橡胶减震补偿器,接管处加装减震喉管等可有效降低噪声源的声压级和设备振动。
(3)将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单独设备间内或加装隔声罩。
(4)建立绿化带进行吸声降噪。
(5)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本项目日工作有效时间16个小时,夜间24时至凌晨08时处于休息时间。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尽可能关闭高噪声设备,特殊情况下需夜间生产的时段,应在生产时关闭敏感点方向的门窗,以防止噪声扰民。
经治理后,可以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丟糟、破损包装瓶、废硅藻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厂区垃圾池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丢糟外售给当地农户作为饲料,出锅后直接由收购方拉走,不在酿造车间及周围堆放;破损包装瓶由厂家回收;废硅藻土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厂区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酿造车间粮糟出窖及装甑蒸酒结束时开盖过程,会产生酒糟异味,成分主要为少量乙醇、酯类等引至室外,通过种植绿化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固废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环评建议加大厂区绿化,完善绿化规划,厂区内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厂界噪声和美化环境等目的。厂区绿化应当与当地的自然风光相协调,绿化要尽量发挥现有植被的自然美,尽量不采用规则整形的植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相关行业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新建工程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可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应环保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具有环保可行性。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良仕酒业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立明 联系电话:18099383897
电子邮箱:1749320819@qq.com
4.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4层,邮编:100012
联系人:田艳丽 联系方式:15210714298
电子邮箱:116662555@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单位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我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7日在奇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8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5日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次工程涉及项目区周边居民单位。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单位、环评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及环评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或环评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区周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3.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固体废物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本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2.对本项目的态度是?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良仕酒业文化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