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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2-02 / :143

  2018年1月26日,受新疆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废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公司废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新疆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再生利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HW08类别的废矿物油。购置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装置,配套设施建设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辅助工程。项目年处置废矿物油能力为4万t。

  项目总用地80亩(折合面积53333m2),总建筑面积6948.16m2。其中:钢构车间两座,罐区两个区块,库房一座,宿舍楼一幢,办公楼一幢。钢构车间建筑面积分别为1750m2和1825m2;库房建筑面积1825m2;办公楼(2层)一幢,建筑面积774.08m2;宿舍楼(2层)一幢,建筑面积774.08m2。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5.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9411.2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北路公路花苑,邮编:839000

  联系人:吕建锋

  联系电话:1399944630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5,0991-3857017(传真)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本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本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工程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哈密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哈密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新疆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