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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5000辆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1-25 / :116

  2017年12月,受阿克苏地区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阿克苏地区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5000辆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现向公众进行本项目有关信息的第二次公示,并征询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5000辆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项目厂址位于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静脉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E80°5′42″,北纬N41°3′29″。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33489m2,新建年拆解汽车5000辆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拆解车间、危险品仓库、办公用房及生产线设备。项目主要是对报废汽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解存放,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场地平整形成的裸露地表、地基开挖、回填以及散状物料堆放等扬尘;推土机、挖掘机及交通工具释放的尾气。

  运营期:主要为汽车拆解厂房切割和压扁工段产生的粉尘、汽油抽取收集过程中挥发的VOCs、制冷剂回收过程中氟利昂的挥发、职工食堂餐饮油烟。

  2、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人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人员生活居住安排在附近具有生活配套设施的地方;生产废水沉淀池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或循环回用,不得直接排放。

  运营期: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

  3、声环境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作业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其噪声值约为75~95dB(A),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泵、运输车辆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工地会产生大量渣土(包括拆除旧建筑物的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道路,影响市容和交通。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有钢、铁、铝、铜、镁、钛、锌、铅和塑料、橡胶、玻璃、可用零部件、引爆后的安全气囊。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有氟利昂、蓄电池、灭火器、电容器、燃料、汽油、发动机机油、变速器机油、传动机构机油、动力转向油、废油液、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含油锯末等,此外还包括职工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项目区范围内多为人工植被,无天然珍稀植被及古树名木分布。项目区也无大型野生动物分布,野生动物仅分布一些常见的啮齿类、鸟类等伴人物种,故本次工程建设对沿线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轻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废气:在压扁、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末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利用汽车废油抽集装置和油气回收装置,减少VOCs的挥发。正式拆解前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收集装置收集到密闭的容器中,减少氟利昂的挥发。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

  2、废水:本项目所在园区拟建设污水处理厂,若项目投产时园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运营,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若项目投产时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运营则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GB/T18920-2002)表1中标准值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1)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强噪声设备应置于厂房内,利用建筑隔声且考虑减振等措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3)种植绿化带起到一定的隔声降噪作用;4)对个别在超标条件下工作的工人,配备耳塞等劳保用品,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的容器贮存,加上标签,并由专人管理。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必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定期移交有自制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本项目采取加强绿化的方式改善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阿克苏地区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5000辆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土地政策,选址合理可行;建设项目属低污染项目,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环保投资合理,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各项防护措施后,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较小;公众普遍对建设项目持赞成的态度。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只要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并加强环境管理,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克苏地区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蒋新民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09978573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玉婷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4621691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评价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1月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和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直接影响的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所能影响到的环境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

  4、本项目对当地经济的作用;

  5、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6、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7、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8、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阿克苏全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