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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新疆八钢冶金气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1-24 / :116

  2018年1月19日,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新疆八钢冶金气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新疆八钢冶金气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主要是拟利用八钢现有丰富的冶金煤气资源(焦炉气、冷煤气、转炉煤气)为原料,通过尾气深度净化、进一步加工转化生产高附加值的乙二醇产品。本项目拟建设年产一套20万吨乙二醇的生产装置,采用草酸酯法生产乙二醇,新建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主要依托八钢厂内现有公用设施。

  3、地理位置:本项目工艺生产装置全部建设于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4、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95811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厂区纬三路化工办公楼

  联系人:薛璋

  联系电话:021-26648409

  电子邮箱:xuezhang@baosteel.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燕鹏

  联系电话:0991-4182187,0991-3857017(传真)

  电子邮箱:thhb.y@fox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天合公司接受我公司委托开展工作,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天合公司对项目区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并进行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环评单位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公司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天合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预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我公司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和天合公司。

  (3)在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审批前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新疆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1月24日起,到2018年2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