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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陆梁油田作业区2011年~2017年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1-22 / :1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内容概要
陆梁作业区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目前陆梁油田作业区共有陆梁采油站、石南采油站和玛东采油站三个采油站,下辖14个井区,油水井总数1858口,截止到2016年底,动用地质储量11266.63×104t,动用可采储量3377.18×104t,剩余可采储量811.96×104t,储采比5.9,原油集输方式有密集集输、半密闭集输和拉油输送3种形式。作业区现有2座集中处理站,一座集中脱水站,共有油水井1858口,其中油井1411口,注水井447口,采注计量站100座,现有集输管线165.32km,注水管线403.8km。
二、环境影响回顾
1.生态环境影响回顾
油田开发建设项目总体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占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占地分为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主要生态影响包括,对生态景观格局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以及对土壤的影响。
对景观生态格局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油田道路、管线及各类场站的建设,对生态景观的切割,增大了区域景观生态格局的破碎化程度。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灭失,以及永久占地范围内植被生产力的减小。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建设时对土壤的扰动、流失,以及落地原油对土壤的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回顾
油田开发建设项目总体开发过程中,施工期对大气的影响为短时、间断性的,伴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伴生气燃烧废气和油气集输处理过程中烃类的无组织挥发。
3.水环境影响回顾
油田开发建设项目总体开发过程中,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距离陆梁公寓较远的施工场所,一般生活营地设有防渗蒸发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蒸发池中蒸发处理,完井后覆土填埋;陆梁公寓附近的施工场所,施工期施工人员回公寓食宿,生活污水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4.声环境影响回顾
油田开发建设项目总体开发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分为施工期噪声和运营期噪声两部分。施工期为钻井施工过程,主要是钻井用钻机、柴油发电机和泥浆泵噪声、井下作业噪声、机动车辆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影响时间短;运营期主要以站场的各类机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如处理站污水泵、外输泵站、注水泵站等噪声,转油站转输泵站噪声,拉油站拉油泵噪声,燃气发电站的燃气发电机组噪声等。
5.固废环境影响回顾
油田开发建设项目总体开发过程中,施工期主要固废为钻井岩屑。2016年11月之前,废弃钻井液和岩屑等排入钻屑储集防渗池固化后,覆土填埋处理;2016年11月以后,作业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钻井井场岩屑及钻井液逐渐采用钻井液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落地原油、生活垃圾。含油污泥和落地原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16本)HW08类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运营期间作业区工作人员食宿会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陆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三、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价
1.生态保护措施
目前临时占地范围内草本植被已经恢复,但植被覆盖度较低,土壤表层部分已开始硬化,减缓了风蚀速率,每年生物量损失逐渐减少。对场站周围已建成的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永久占地均为规划用地,所占用的土地均按相应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此外,作业区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安置了各类环保标识牌。
2.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监测数据,作业区各锅炉、水套炉、相变炉烟气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陆梁污泥暂存池无组废气监测期间NMHC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H2S除项目区南侧的点位有一次监测略有超标,其余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
3.废水处理设施
《陆梁集中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污水处理排口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系统出口pH和石油类均未超标,悬浮物偶有超标。《陆梁集中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陆梁公寓生活污水总排口进行了采样分析,各项污染物均未超标。
4.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除天然气发电站东厂界、陆12注水泵站南厂界噪声值超标外,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排放标准。
5.固废处置措施
作业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即将填满,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两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均为标准化设计,池体敷设HDPE防渗膜,设导气石笼及渗滤液收集池。含油污泥收集、贮存、运送、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作业区污泥暂存池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各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更换的滤料,交由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各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更换的滤料,交由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各处理原油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注水系统投加的各种药剂的工业包装,还有过期和失效的药剂,均由相应的供应商一并回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作业区环境质量总体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由油气田开发建设的自身特点决定,无论是工程建设内容方面,还是预测值与实测值对比,相符性均较差。监测数据表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公众对作业区环境质量和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满意程度较高。综上,作业区各项环保措施均落到实处,因开发建设而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均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油田分公司陆梁油田作业区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
联 系 人:何明杰
联系电话:18809907202
邮政编码:834000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 系 人:刘群
联系电话:18799172755
邮政编码:071069
电子信箱:als1982@126.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为了增加公众对作业区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作业区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作业区建设现状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作业区开发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次评价关心的问题,对作业区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作业区开发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编制主导,在环评单位辅助下完成,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7年10月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上发布。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作业区位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居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2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陆梁油田作业区;
2、您认为油田作业区开发建设对区域经济所产生的影响;
3、您认为作业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4、您认为目前油田区域的环境质量与2011年之前相比有何变化;
5、油田开发建设和运行期采取了一定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您对这些措施有何看法;
6、您对本油田开发过程所造成的环境变化是否接受;
7、对本项目需补充和补救的环保措施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书面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及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陆梁油田作业区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