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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1-03 / :160

  2017年12月,受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乌鲁木齐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概况及规划范围

  乌鲁木齐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为“一核多片”的空间布局结构,分为“一核”:机场地区;“多片”:两个高新产业集聚片——高新制造组团、机场功能性产业组团;两个高端服务综合片——航空商贸组团、临空现代服务组团;两个商贸物流关联片——临空物流及总部组团、现代商贸物流组团;一个居住服务配套区——城市生活组团。规划范围面积总计(不含十二师用地)131平方千米。其中:机场地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50公顷;高新制造团组规划用地面积约1406公顷;机场功能性产业组团规划用地面约706公顷;航空商贸组团规划用地面积约320公顷;临空现代服务组团规划用地面积约836公顷;临空物流及总部组团规划总占地面积898公顷;现代商贸物流组团规划用地面积约1180公顷。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年-2040年,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为以下三个建设周期。

  至2020年,建设调整阶段;

  至2030年,跨越发展阶段;

  至2040年,成熟发展阶段。

  (四)规划目标和定位

  至2020年,基础设施和示范区核心功能组团快速建设;高附加值、高回报临空产业集聚发展,产业结构迅速提升;区域内生态体系基本稳固,初步构建绿色生产模式。

  至203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清晰、动力强劲、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的示范区;在贸易国际联通、产业高端集聚、空间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革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至2040年,全面推进建设,建成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和谐稳定、生态文明的示范区,进而提升乌鲁木齐国际城市能级。实现38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提供35万就业岗位,容纳42万人口居住。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三巷35号

  邮编:830063

  联系人:浦庆伟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曹义军

  联系电话:17704901315

  电子邮箱:35179061@qq.com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②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③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议等。

  五、环评审批程序

  (一)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征求环保部门及各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二)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后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公众参与程序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阶段:一是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规划实施单位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三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规划单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四是规划实施单位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二)各阶段工作内容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

  (3)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在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本规划拟向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

  (5)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本规划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二)采取现场调查和网络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乌鲁木齐市临空经济示范区区总体规划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乌鲁木齐市临空经济示范区区总体规划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3)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