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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2-26 / :153
2017年11月8日,受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以下简称“我局”)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的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总体规划(2017-2030)
规划范围: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所依托的库尔勒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范围分为一、二期两部分。一期规划范围为北至开发区北环路、东至开发区东环路、南至团结湿地、西至机场路,本次规划的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西尼尔水库南部防护林、东至开发区东干渠、南至218国道、西至开发区东干渠伴行路。
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规划范围占地35.62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3、合作区定位
集纺织、印染、高效输出型、环境友好型、面向全疆乃至全国具有示范功能的先进的纺织服装配套及制造合作区。
4、发展目标
把合作区建设成完善的纺织服装配套区,打造环境良好、技术先进的纺织、印染、织造、家纺等配套完备的合作区;冀疆合作示范区,凭借前期合作基础,开展棉纺、家纺、制造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打造示范区;精细化工先导区,建成立足巴州的辐射全疆的精细化工产业先导区。
5、产业发展规划
以开发区“六大主导产业,四大辅助产业”为指导,结合巴州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以及现有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配套及合作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建议紧扣纺织服装配套的主题,安排棉纺、制造、家纺、印染、服装等为主的产业功能。
(1)织造业
以生产优质棉布、混纺交织布为主。采用无梭织机,合理配置高速电子多臂和高速电子提花等先进技术装备,开发生产纯棉纤维面料、多种纤维混纺面料、交织面料、色织面料、提花面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产品差别化率,不断拓展纺织面料使用领域,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2)家纺业
发展家居床上用品、窗帘、布艺产品、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毯壁挂类产品以及花色纱线等家纺产品,加快开发各类新型纤维在该领域的应用。
(3)印染业
大力应用数码印花和用水量较少的气流染色等新技术,建设国家新型数码印花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最大限度地满足新疆纺织服装发展的实际需求。印染全产业链可分为燃料、印染(羊毛、眠、服装、鞋帽等)、染整、印染机械制造。
6、合作区总体空间结构
合作区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生产功能,这是合作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规划在充分考虑区位、对外联系、环境要求、产业联系等方面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合作区的布局以产业链为核心,以产品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依据来组织各类功能分区。同时,必要的公用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化设施也是合作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满足开发区生产服务功能的需要。结合工业用地“分期结合、逐渐连片”的建设要求,规划采用产业相近组团式的结构形态,根据自然条件和用地限制情况,因地制宜,将相关或相近的工业企业有机的组织在一起,利于形成产业集聚,并以道路骨架联系和分隔各功能组团。规划根据开发区现状产业发展和分布特点,按照有利于区域产业空间关系协调、有利于开发区功能结构完善、有利于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原则,引导合作区的产业空间沿纵三路纵向有机集聚,形成“两心一轴三片区”的用地布局结构。
两心:两个生活服务区。一轴:中央南北向发展轴线。三片区:根据 纵向主要发展轴线和主要道路分隔的三个片区。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废水:本合作区企业废水以印染废水为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色度、COD、BOD、氨氮和悬浮物等。规划提出划分两个排水分区,规划提出一部分排水依托现状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部分排水依托合作区西南角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本环评依据入园企业情况、污水处理出水的用途和去向,提出印染企业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回收装置,进入合作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必须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2015年3月31日)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后方可排入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合作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A标准。
2、废气:合作区废气排放主要是企业车间和供电、供暖产生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SO2、NOx、挥发性有机废气等。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各企业产生的废气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满足相应行业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区域满足《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
3、固体废物:合作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合作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于自身生产工艺或是出售给其它企业作为生产原料。规划合作区远期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经过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立式全自动高压过滤机联合脱水,含水率达到60%以下后,根据具体成分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入东山填埋场(工业固废处理厂)进行处理。
4、噪声: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治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5、生态环境:合作区占地35.62km2,所有占地将改变原有的景观,将由荒漠生态系统变为城市工业生态系统。
6、环境风险:合作区主要涉及产业以纺织服装业为主,主要物质危险性来自厂区大量堆存的全棉纱线、全棉针织布等易燃物,不存在重大危险源。要求各企业制定相应的突发性事故及事件的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三、规划调整建议
1、规划中提出的排水工程规划及中水水厂规划应与实际已开展建设的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项目相一致。
2、本环评依据入园企业情况、污水处理出水的用途和去向,提出印染企业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回收装置,进入合作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必须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2015年3月31日)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后方可排入合作区污水处理厂。
3、规划应进一步论证东山填埋场的库容是否能够容纳合作区固废填埋量。
4、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对危险废物处置要求,本规划产生各类危废应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家能回收由厂家负责回收,危险废物的接收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求运输,转移过程遵守新疆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且保证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妥善处理;不能回收的,全部送往新疆危险废物固体管理中心进行处置。
5、补充合作区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内容。
6、根据实际调查,对西尼尔水库二期库容线范围内用地、需保留的水系用地以及防洪渠等区域划定为生态红线;到2020年,合作区环境质量不下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指标范围内;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结合合作区总规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合作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四、评价初步结论
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总体规划符合与当地区域相关上层位规划和同位规划有较好符合性,规划选址具有较好地理区位优势,区域资源、能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发展需求。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在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空气环境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废综合利用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评价,本规划是总体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9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到我局、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局或天合公司咨询。
六、相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
通讯地址:新疆库尔勒市;邮编:8382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96-211919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0991-3857017(传真)
七、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规划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以及公众对规划关心的问题,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总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总规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采取网站公示的公开方式,于2017年11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合作区位于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合作区所在地相关单位和合作区周边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规划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规划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在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于2017年11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局或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局及天合公司咨询。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局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局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天合公司将在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局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2)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9日,共计10个工作日内。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