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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星海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阿图什市卧里托格拉克铜矿(西段)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2-22 / :170
2017年10月,新疆星海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新疆阿图什市卧里托格拉克铜矿(西段)采矿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该工程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疆星海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阿图什市卧里托格拉克铜矿(西段)采矿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星海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2632.03万元
建设项目地理交通:
新疆阿图什市卧里托格拉克铜矿(西段)位于阿图什市北东75°方向,直距约70千米处;喀什地区伽师县北东28°方向,直距约40千米处,南距314国道直距4千米。由阿图什市沿G314国道向东行驶80千米至伽师县古勒鲁克乡岔口,然后向北东途径6千米的碎石路可达矿区。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7°03′54″,北纬39°52′14″。
建设规模:矿山采矿规模6万t/a(250t/d)
产品方案:铜精矿(铜品位28.60%)
设计矿山年工作时间240天。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采用平硐+溜井+盲斜井开拓方案。采用留矿全面法,采矿回采率85.00%,贫化率10.00%。矿山服务年限7.65年。
主要设备有:
采矿工业场地主要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电机 kW |
备注 |
|
原有 |
新增 |
||||||
1 |
卷扬机 |
JTP1.6 |
台 |
2 |
55 |
||
2 |
人车 |
XRB10-6/6型 |
台 |
1 |
|||
3 |
水泵 |
D6-25-6 |
台 |
3 |
15 |
||
4 |
水泵 |
D6-25-6 |
台 |
3 |
7.5 |
||
5 |
凿岩机 |
7655 |
台 |
10 |
|||
6 |
电耙 |
2DPJ-50 |
台 |
5 |
30 |
||
7 |
振动放矿机 |
轻型附着式 |
台 |
5 |
|||
8 |
局扇 |
JK56-1-NO4 |
台 |
9 |
5.5 |
||
9 |
混凝土喷射机 |
2PG转子Ⅱ型 |
台 |
1 |
22 |
||
10 |
通风机(主扇) |
K40-4-No10 |
套 |
2 |
15 |
||
11 |
螺杆式空压机 |
LG-14/8G Q=14m3/min |
台 |
6 |
90 |
||
12 |
蓄电池式电机车 |
6t |
台 |
4 |
|||
13 |
翻转式矿车 |
YFC0.5-6 0.50m3 |
辆 |
50 |
|||
14 |
柴油发电机组 |
500kW 0.4kV |
台 |
2 |
|||
15 |
柴油发电机组 |
200kW 0.4kV |
台 |
1 |
备用 |
||
16 |
0.4kV配电柜 |
GCS |
面 |
25 |
|||
17 |
调度电话总机 |
60门 |
套 |
1 |
|||
18 |
立式钻床 |
Z5140 |
台 |
1 |
|||
19 |
手提式三相电钻 |
J3Z-19 |
台 |
2 |
|||
20 |
电焊机 |
BX6-140-2 |
台 |
4 |
|||
21 |
砂轮机 |
M3035 |
台 |
6 |
|||
22 |
手动单梁起重机 |
LD |
台 |
1 |
|||
23 |
台式钻床 |
Z515 |
台 |
1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运营期
1)废气:矿山开采爆破时产生的粉尘、SO2、NOx,矿石和废石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的影响。
2)废水:井下生产采用新水,采矿废水进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用于废石场、道路降尘及矿区绿化使用,不外排。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3)噪声:爆破、运输、凿岩等过程产生的噪声对井下作业环境产生影响;地表矿石装卸、运输、空压机等产生噪声可能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掘进及采矿废石堆放在竖井附近、平硐口废石堆场内。生活垃圾集中后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若采剥废石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生态:随着废石堆场中废石量的增加,堆场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将被破坏。堆场若不采取防尘措施,可能会产生粉尘污染。
(2)闭矿期
1)大气:设备分拆会产生瞬时粉尘,属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较小。
2)废水:不会突然产生大量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同运营期。
3)噪声:设备分拆会产生瞬时噪声,但时间短,影响很小。
4)固废:设备和建构筑的拆除会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可用于回填地下采空区和井巷。
5)生态:拆除地表生产、生活设施,对场地进行平整复垦,进行自然生态恢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运营期
1)大气: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机械通风,废石堆场及道路采用洒水降尘措施。
2)废水: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矿区降尘与绿化用水。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为接噪作业人员配发耳塞等用具。
4)固废:采取洒水或表面覆盖等降尘措施,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关于废石场的要求分层堆放。
5)生态: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禁碾压、踩踏植被、土壤和捕猎矿区及周围野生动物。生活区及矿区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矿产资源相关规划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的建设在采取设计和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要求,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工程建设时,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有关的环保法规,切实做好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期间环评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了项目调查问卷,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2017年11月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与地址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新疆星海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碱泉三街169号
联系电话:18160554000;联系人:李庆平
邮政编码:830002;电子邮件:67257524@qq.com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邮政编码: 062150;联系电话:18040821088
联系人:魏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4)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新疆星海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