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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2-19 / :287

  2017年4月,受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以下简称我厂)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编制完成了《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

  2.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准噶尔盆地陆梁隆起东南部的滴西凸起西端,石西和彩南油田之间的克拉美丽气田内,行政隶属新疆福海县管辖,南距彩南油田30km,东距五彩湾气田约50km,距彩-石输气管线直线距离约8km。

  3.项目投资:本工程总投资43384.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3206.938万元。

  4.项目主要内容:

  (1)天然气处理站

  新增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增压及深冷提效装置及配套系统建设。低压气压缩机增压规模为 30×104Nm3/d,中压气压缩机增压规模为 90×104Nm3/d。本工程后高、中、低压总集输规模为300×104Nm3/d。

  处理站深冷装置设计处理规模 250×104Nm3/d,操作弹性 50%~120%,最大处理能力300×104Nm3/d ;分子筛脱水装置设计处理规模 280×104Nm3/d ,外输气压缩机增压规模280×104Nm3/d。

  (2)集输工程

  本工程新建滴西14、滴西17、滴西18、滴西185、滴405集气站→处理站中(低)压集气干线,在处理站内新增中、低压气压缩机等相关配套设施。各集气站来中、低压气通过新建中(低)压集气干线进入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分离出的天然气进入压缩机增压后与高压气混合进入深冷处理装置。

    (3)余热回收

  处理站设置一套余热回收利用系统,对处理站工艺装置及外输压缩机、 集输压缩机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以节省能耗。

  二、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施工扬尘;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的燃烧烟气、液化气、稳定轻烃存储过程和油气集输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地面工程建设期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包括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游离水、天然气处理装置定期清理的污水及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地面工程建设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为天然气处理站主要噪声源包括天然气处理站注气压缩机、过滤分离器、热媒炉、生产管汇等。各站区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天然气处理站外输气压缩机、空冷器、分离器、空气压缩机、注醇泵等大型机泵、加热炉等。事故状态下火炬放空也是较大噪声源。

    4、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载硫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导热油、清管废物等。

    5、生态影响

  主要影响时段为施工期,主要体现在地面工程、站场、管线建设阶段,如占用土地、施工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土壤扰动等。本工程永久占地0.3hm2。

  6、环境风险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可能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凝析油、天然气。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包括井场事故风险、集气管道事故风险。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管线泄漏事故。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用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工区道路运输路线,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路面进行洒水处理,车辆严格限速,机械、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管沟及时开挖及时回填,尽量减少施工对土地的扰动;运营期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用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含硫小于2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采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定期对站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内自然蒸发;运营期分出的水相和天然气处理装置定期清理的污水均进入已建的克拉美丽气田的污水处理回注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气田水回注方法》(SY/T6596-2004)中的回注标准后回注地层,注水井通过套管和水泥浆固井将处理后的回注水和地层隔离,不会出现“窜层”现象,不会对第四系地下水产生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可通过选取低噪声型设备,对噪声较大的场所采用隔声或减震措施,对可能受噪声影响的工作人员发放防护器材,避免车辆随意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压缩机噪声,天然气增压站周围无居民区,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管道施工期开挖土方待施工结束后回填管廊之上,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至生活基地统一处理;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载硫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导热油、清管废物等,均属于危险固废,委托当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站场、管线合理选址,尽量缩短长度;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随着施工结束,临时占地得到清理,并对管线上方采取铺设草方格等措施,临时占地破坏的土壤和植被将逐步得到自然恢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使之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为石油天然气增压及深冷提效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属鼓励类项目,本工程为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油气集输及处理采用全密闭流程,可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加热炉和导热油炉使用处理后的返输干气为清洁燃料,含硫量低于20mg/m³,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脱出水经集气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向外环境排放;废弃分子筛和废固体杂质吸附剂由当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压缩机等发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降噪控制。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现状;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社会效益较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可行。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厂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我厂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我厂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7年4月17日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www.xjepb.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http://www.xjhbcy.cn/)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工程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位于克拉美丽气田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工程区可能受影响人群或关心工程建设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拟发放数量100份。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厂、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天合公司及我厂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我厂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我厂和天合公司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天合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厂、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厂或天合公司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2日

  4、工程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0-6812038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邮箱:380151934@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14、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厂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2月19日起,到2017年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