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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金属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7-12-13 / :418

  2017年12月8日,受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金属镁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金属镁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哈密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哈密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8126.4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由金属镁生产线、煤气车间、辅助公用设施、储运设施和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除办公生活设施依托原厂外,其他车间设备均为新建。

  项目运营期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生产,对生产区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生产过程产生的“三废”能够达标处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重工业园区星光大道

  联系人:陈华金

  联系方式:13758979898

  电子邮箱:mtchj2011@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中乐大厦5层

  环评单位联系人:孔勇强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8998362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哈密地区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哈密地区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新疆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当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2、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影响的认可程度;

  3、对本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5、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6、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2月13日起,到2017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