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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1-29 / :333
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500立方米/日
建设地点:本工程新建排水管网在塔东工业园区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园区外西北约500米处。
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管网总长4600米,管径为d300,管材为双壁波纹排水管(HDPE);新建5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拟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方案,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通过回用系统用于园区工业循环用水及市政用水,少量的污水排入园区附近的干渠、泄洪渠系用于补充灌溉。
工程总投资:1099.15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土方开挖及原料运输、堆放产生的扬尘将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主要采取场地洒水、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将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2)施工中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和工程建筑作业产生噪声。施工中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3)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
(4)工程的施工增加土地裸露面积,被雨水冲刷能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地面开挖面积,及时清理施工废物,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水污染物
项目实施完成后,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排放标准,出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防护林灌溉。
(2)大气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中格栅、好氧池、污泥贮存池等区域会逸出部分恶臭物质,主要是氨(NH3)、硫化氢(H2S)等,为无组织排放。通过类比调查同类污水处理厂可知,在污水处理设施下风向100m范围内,其臭味对人的感觉影响明显,在300m以外,臭味已消除。
(3)噪声
污水处理厂噪声源为污水泵、污泥泵等点源噪声和运输污泥车辆噪声。污水泵、污泥泵等均设在室内地下或加隔音罩,经过墙壁隔声后在厂界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处理;栅渣、污泥进行鉴别,当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时,送若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当鉴别结构为危废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增占地现状为荒地,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主要影响为施工期间工程对植被、土壤等扰动破坏,挖填方、弃土弃渣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故主要通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运输车辆,及时清运弃渣,并在施工结束后通过厂区绿化控制恢复生态环境。
三、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污水处理工艺可行,改造后可削减工业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项目的建设可产生较好的环境、社会效益,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工
联系电话:0991-6366259
环评单位: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1-6366256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实施。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7年10月在若羌县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期间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塔东工业园区附近,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若羌县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群众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和现场公示两种方式进行,在若羌县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2、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3、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
4、对本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5、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评价范围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书,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