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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水系再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1-23 / :382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水系再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单位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水系再造工程

  2、项目性质:改建,生态公益项目。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水系再造工程主要通过水安全工程、水源保障工程、水质保障工程、水景观提升工程和智慧管理五大方面进行打造设计。以“六主七支”水系为基础,通过河道治理、岸坡防护及沿线配套建筑物工程改造,水安全措施提高防洪设计标准,满足防洪要求,保证防洪安全。

  4、总投资:1585517.12万元

  5、项目概况:

  (1)通过新建东部山区水库,加固九道湾、塔桥湾、二道湾、康普等水库调蓄水资源,通过水系连通工程合理调度水资源,为景观和河道生态需水提供水源保障。

  (2)通过对河道沿线污水口采取截流措施,收集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再生水厂附近新建尾水生态湿地与河道尾部新建河滩湿地净化水质。

  (3)通过东部山区深度处理水厂、雅山深度处理水厂、抽水蓄能电站等系统措构建水循环净化系统,通过一系列措施形成水质保障体系。

  (4)通过滨水景观的打造,构建“三河、五带、十湖、多节点”的城市景观体系,塑造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味。

  (5)通过监控体系、骨干网络、大数据平台、运管中心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等,构建先进的现代化智慧管理系统,运用高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6)项目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将乌鲁木齐建设成为西北地区特色鲜明、绿色健康、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国际都市,生态文明的中国窗口,“一带一路”干旱、半干旱城市河流复兴的典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乌鲁木齐市“水进城”项目-水系再造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施工作业、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扬尘主要产生于建筑材料及废弃土方的运输、堆放、装卸过程以及土方挖掘、堆放、回填等过程中。

  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运行时燃烧燃料会排放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 NO2、CO、THC等污染物。各种施工及运输车辆均采用环保达标的车辆及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的燃料,确保排放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沉淀后用于养护及洒水抑尘,因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场地内的移动式卫生间,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对外环境排放。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车辆、施工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5)生态影响:施工占地、施工临时弃土、建筑垃圾及运输车辆对生态的影响,以及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破坏原有植被,另一方面在河道施工过程中,地表裸露后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

  (6)道路交通:施工期间,要动用大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会增加沿线地区的车流量,难免造成局部路段暂时有堵车的现象,对周边城区交通会产生一定的干扰。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水安全工程

  (1) 大气环境:本工程在河堤上建设交通桥梁和人行景观道路,车流量较小,大部分为小型车辆;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声环境: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过程中交通桥梁和人行景观道路的交通噪声、社会噪声、水流噪声。

  (3)水环境:本工程对河道进行疏浚,堤防加固,使河道现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并提高了河道的防洪功能,对水安全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4)景观影响:本工程建成后,河道水面、绿化及景观工程可较好的改善大气环境,增加空气湿度等。不仅可以改善工程周边环境,美化河道景观,而且可以提高该地区的品位,增加区域的亲和力。

  2、水源保障工程

  (1) 大气环境:工程进入运营期以后,除了管理站的人员餐饮油烟废气,无其他影响。

  (2)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站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3)水环境: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游客的的生活污水,各水库储水可能造成对地下水的影响。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库区淤泥、泵房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库区淤泥清理后,淤泥运往垃圾填埋场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5)生态、景观影响:随着工程的实施,在项目区内原有的植被得到一定的恢复,工程对项目区的植被种植数量和种类均优于现状植被,工程区域的植被种类和盖度等都将得到改善。东部山区水库库容小于1000万m3,位于山区,工程建成后破坏了原有山地景观,但水库建成后,将呈现山水一体的景观;其他水库等工程内容进行加固和护岸修复,起到更安全,项目建设景观与周围景观更加协调。水系连通工程用地现状多为临道路的空地和绿地,植被种类简单,工程施工对绿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但随后将实施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在水系周围植被种植,进行绿化。这将恢复和改善施工破坏的植被,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到消除并补偿。

  3、水质保障工程

  (1)生态环境:通过截污工程及治污工程的建设及运营,阻隔了地表汇流水直接进入河道等地表水体,通过湿地的建设及运营,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从而成为各种乡土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提供栖息地,实现城市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过渡,恢复其动植物群落,维持碳氧平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价值,最终实现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服务价值,提升小区域的城市景观。使该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巨大改善,并将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2)水环境:通过东部山区深度处理水厂、雅山深度处理水厂等系统措构建水循环净化系统,保障水质。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游人的生活污水,截污管道、深度净化水厂、初期雨水调蓄池、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各水工构筑物在非正常状况下(发生破裂渗漏)及湿地防渗层破裂时可能对地下水的影响。

  (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站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对环境影响很小,深度净化水厂的污泥采取“好氧堆肥→土地利用”方式用于水厂周边绿地建设,对环境影响有利。

  4、水景观

  (1) 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站等运营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游人游玩活动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景观和水配置管理人员及休闲游客的生活污水,排水进入市政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水景观和水配置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

  (4)景观影响:随着工程的实施,在项目区内原有的植被将被恢复,工程对项目区的植被种植数量和种类均优于现状植被,因此工程内的植被种类和盖度等都将得到改善。工程建设以绿地为主,新建成的或改造的绿地、休闲、景观与项目建设前的景观形成鲜明对比,极大的丰富了乌鲁木齐市区的绿地系统,提高了乌鲁木齐市的景观绿化品质,对本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正效益影响,将给周边景观环境建设带来一定的正效益。此外,还能恢复其动植物群落,维持碳氧平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价值,最终实现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服务价值,提升城市景观。使该生态环境得到巨大改善,并将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最终使城变美,天变蓝,水变清,乌鲁木齐市居民生活环境、幸福感得到巨大提升。总体来说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较小,主要对生态的改善是正影响,有益的。

  5、智慧管理系统工程

  (1) 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管中心等运营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管中心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水进入市政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运管中心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环保措施:

  (1)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

  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同时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防风遮挡等降尘措施。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盖保护网、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颗粒物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废水防治措施和要求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含COD、BOD5、氨氮、SS等污染物质,施工人员在乌鲁木齐市区统一解决住宿。施工期做好排水规划,主要施工点设置临时性的格栅、沉砂池、隔油池和化粪池,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绿化,严禁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施工废水和基坑向湿地下层排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污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集中前期的基础建设阶段,在后期设备安装过程的噪声相对较小。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噪声源,如撞击噪声、机械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等均可通过文明施工、加强设备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等措施加以控制。在人群集中区域施工时,禁止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基础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主体工程施工和装饰工程施工产生的废物料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湿地的多余土方可用于道路生态景观建设等,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由乌鲁木齐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清理工作。

  运行期环保措施:

  1、水质保障措施

  (1)空气

  本工程深度净化水厂设有地面停车场,主要污染物NOx、HC、CO,属无组织排放,间断性排放,经由大气扩散、稀释作用后,基本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水厂对污水处理过程设置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污泥脱水三处土壤除臭工程,且布置在地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地表水环保措施:

  本工程涉及到的截污工程及治污工程,主要是针对废水的收集与处理,处理后出水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可直接排放用于河道的补水及满足河道景观用水需求,工程的建设总体阻隔了地表汇流水直接进入河道等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对现有地表水体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会改善现有地表水体水质。

  地下水环保措施:

  根据本工程各污水处理装置可能产生废水的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1)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

  ①初期雨水调节池;

  ②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格栅池、集水池;

  ③深度净化水厂的格栅池、曝气沉砂池、辐流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废水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

  ④尾水湿地:包括前置塘、水平潜流湿地、垂直潜流湿地、生态塘、消毒池等;

  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主要为:

    河滩湿地防渗:HDPE防渗膜(两布一膜):渗透系数≤1×10-11cm/s,厚度≥1mm;

    尾水湿地防渗: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P8级,渗透系数约为0.261×10-8cm/s,厚度≥20cm;

  ⑤其它污水处理等水池类构筑物:抗渗等级P8级,渗透系数约为0.261×10-8cm/s,厚度≥20cm;或抗渗等级P6级,渗透系数约为0.491×10-8cm/s,厚度≥30cm。

  2)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

  本工程各污水处理设施中,除重点防渗区之外的且与所处理污水活动相关的场所(场地),如深度净化水厂厂房、进水及外输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通风设备间(初期雨水调节池),FMBR兼氧膜生物反应器所处场地及出水景观池(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各污水处理系统泵房、机修仓库等;防渗措施主要为:普通混凝土:抗渗等级P4级,渗透系数约为0.663×10-8cm/s,厚度≥15cm。

  3)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

  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之外的污染区域确定为简单防渗区,如一般场地、空地、厂区道路、停车场、变配电室、办公场所(综合楼)、食堂、车库、值班(传达)室等,防渗措施主要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3)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本工程(东部山区深度净化水厂、雅山深度净化水厂)污泥处理至含水率80%后外运进行土地利用,主要用于东部山区及雅山的绿地建设。深度净化水厂主要接收城市生活污水,污泥泥质稳定,符合土地利用标准。污泥处置的技术路线为“好氧堆肥→土地利用”,符合“循环利用、安全环保、稳妥可靠”原则。

  (4)噪声

  运行营噪声主要为各泵站水泵运行噪声,单台水泵噪声源强约为 80dB(A)左右,通过选择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采用地下布置、室内布置或设置隔声屏障等方式降低噪声。

  可保证周边敏感目标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

  通过截污工程及治污工程的建设及运营,阻隔了地表汇流水直接进入河道等地表水体,通过湿地的建设及运营,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从而成为各种乡土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提供栖息地。

  2、水源保障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和废渣,但泵站检修时可能产生少量的高含油废水,可采用隔油加沙滤方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不得排入引水线路、二道湾水库、东部山区水库等水体。

  本工程运营期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量很少,二道湾水库生活可直接接入市政管网;东部山区水库污水依托东部山区水库净化水厂处理后排入东部山区水库;抽水蓄能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废水严禁排入周围水体。

  (2)空气防治措施

  食堂采用电灶或其他清洁能源,餐饮油烟通过净化装置外排,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管理区采用市政供热或燃气锅炉供热,避免和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固废处理措施

  对管理区的生活垃圾,设塑料垃圾桶,并设专门的垃圾卫生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定期清运;电站及各泵站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取土场及时进行恢复。

  (4)生态、景观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制定相应的保护制度和规定。

  ②加强管理区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监督、检察,防止植被遭人为破坏。

  ③人工辅助恢复临时占地区植被,对引水线路和管理区等进行绿化。

  3、水安全保障工程

  (1)环境空气

  本工程在河堤上建设交通桥梁和人行景观道路,车流量较小,大部分为小型车辆;而且,桥梁和景观道路均为露天开放环境,气体污染物扩散能力很强,污染物排放源强较小。同时,河道两侧及沿线周边均设置绿化带;市政部门需加强机动车管理,要求进入桥梁及景观道路的机动车低速行驶。

  (2) 声环境

  为避免交通社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本次评价确定桥梁、景观道路及河道两侧的防护距离为15m,要求15m范围内不再新建噪声敏感点。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交通道路进行行车方向指示,车辆进入后,禁止鸣喇叭,进口设禁鸣标志,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同时在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

  通过“乌鲁木齐水进城水系再造项目水质保障工程”的实施,对河道内的现有污水进行截污,建设治污工程,经处理后再排入河道。经净化后的水引入河道内,保证河道内的景观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4)景观生态影响

  1) 土地利用影响

  项目区内建筑用地等占用土地是永久性的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建设防洪、美化环境的建筑及设施,另一方面进行生态恢复和建设改造自然景观,重建优美的生态景观。项目建成后可提高附近土地利用价值,并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也可使附近未利用的土地更易开发,增加区域就业机会,促进整个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在利用形式上的转化和利用。

  2) 景观生态体系影响

  从自然规律的角度来说,本工程建设使该地区少部分原有河道生态系统演化为人工控制水体景观,治理段失去了原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如水资源自然流动的河川水文特征、流域主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原始特征等。许多人工建筑物,加大了景观生态体系的人工痕迹,使治理部分成为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混合体。工程在建成后加强绿化美化,设计景观水体增加景致,也起到美化景观的效果。

  3) 河道内动植物影响

  施工完成后河道内增加了防渗层,从而使土壤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是通过环评单位的实际调查,河道内由于人为干扰严重,原始植被几乎破坏殆尽,植被覆盖率较低,植被类型以浅根型植物为主,没有受国家或地方保护的物种,而且,部分河道长期无水,无任何水生动植物,因此本工程的施实对区域内的动植物影响较小。

  4、水景观和水配置

  (1)空气

  本工程的实施会带动市民在景观、景点休闲游玩。配套或附近的地面停车场车辆主要污染物NOx、HC、CO,属无组织排放,间断性排放,经由大气扩散、稀释作用后,基本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废水

  运营期管理人员和游客生活污水水量很少,废水进行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是污废水治理的重要环节。最终进入市政管网。

  水景观保证渠道生态基本流量,改变以前汛期排水,汛期过后无水的渠道干涸,积水发臭的现状,并给下游提供了绿化水源,渠道两岸环境更加美好,对渠道水环境产生长期有利影响。

  (3)固废

  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管理区和市民休闲游逛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等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

  (4)噪声

  游客活动会产生一些社会噪声,也有小型泵站的噪声影响,通过隔声、减振,这些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5)生态

  实现城市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过渡,恢复其动植物群落,维持碳氧平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价值,最终实现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服务价值,提升小区域的城市景观。使该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巨大改善,并将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5、智慧管理系统工程

  (1)空气

  运管中心采取集中供热的方式,供热对环境无影响。

  (2)废水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水量很少,废水进行有效收集,最终进入市政管网。

  (3)固废

  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管中心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等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

  (4)噪声

  主要为运管中心的设备噪声,在采取封闭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运管中心采取一定的绿化措施。

  四、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于通过水安全工程、水源保障工程、水质保障工程、水景观提升工程和智慧管理五大方面进行打造设计。以“六主七支”水系为基础,通过河道治理、岸坡防护及沿线配套建筑物工程改造,水安全措施提高防洪设计标准,满足防洪要求,保证防洪安全,符合乌鲁木齐市相关规划,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要求。项目的实施配置有完善、高效的在线监测和智能管控设备,技术成熟并有实例;项目实施后,节约水资源、优化水资源利用,提升城市绿地率和生态景观。只要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工程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北控水务大厦,邮编100120

  联系人:叶总

  联系电话:13999903938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邮政编码:830091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8699170321,0991-4520379(传真)

  邮箱:80018415@qq.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评价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7年10月20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产业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直接影响的小区居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0、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1、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2、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13、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