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吐鲁番市乌勇布拉克硝酸钾矿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7-11-16 / :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乌勇布拉克硝酸钾矿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钾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勇布拉克硝酸钾矿床位于吐鲁番市南部乌尊布拉克盐湖盆地的东端,行政区隶属吐鲁番市管辖,位于吐鲁番市南东82°方向,直距114km,距最近火车站大河沿运距230km,地理坐标:东经89°15′55″~89°28′55″,北纬41°47′00″~41°50′00″;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年产农用硝酸钾3.5万t,副产工业氯化钠82.0万t。

  项目组成:本项目由卤水开采区、盐田区、加工厂等组成。其中采卤区:矿区资源主要为WX1和WX2两层卤水矿,面积约为42km2,其分布范围也即开采区域。盐田:总面积8.1km2,矿区原有试验盐田3.5km2,新增4.6km2盐田紧靠原有盐田修建。加工厂:布置在钾混盐池西侧距离钾混盐池西坝100m附近。

  项目总投资:1860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钾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飞

  联系电话:18999270507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联系人:陈惠平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Email:chenhp2003@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敏感目标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环境是否可行。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至当地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环评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当地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可查阅环评报告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若反对项目建设,请简述主要反对理由);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九、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新疆钾盐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