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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三塘湖油田马7块条湖组致密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7-11-16 / :287
我单位于2017年11月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三塘湖油田马7块条湖组致密油藏开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三塘湖油田马7块条湖组致密油藏开发工程
地理位置:三塘湖油田马7块位于马中区块,位于已建产区马56块东南面。工程区隶属新疆哈密市伊吾县管辖。西南距巴里坤县城直线距离约100km,东南距伊吾县城85km,西北约4km处为牛圈湖油区。
工程概况:部署19口井(利用老井3口,其中1口直井),新钻16口水平井,设计水平井单井产能12.5t/d,新建产能6.0万吨,分P2t11、P2t13两套层系开发;采取先体积压裂,产量降至3t/d后实施“注水吞吐+压裂”四轮次,后转注5口井进行水驱开发。新建掺稀泵房1座,新建牛东接转站至马56掺稀泵站稀油干线1条(D159×5),马56掺稀泵站至马7掺稀阀组新建稀油干线1条(D108×6)及其它配套设施。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32888.96万元(其中钻井投资12917.67万元,采油投资14997.33万元,地面建设投资4973.96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采油厂
联系人:王梅
联系电话:0902-2760074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0991-3857017(传真)
邮箱:49640670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我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单位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评价单位进行工程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单位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报告书评估会,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哈密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我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哈密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单位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工程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我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人员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对本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1月16日起,到2017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采油厂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