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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吐鲁番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余热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炭黑和蒸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1-15 / :291
吐鲁番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余热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炭黑和蒸汽项目位于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简要内容及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吐鲁番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余热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炭黑和蒸汽项目
建设单位:吐鲁番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36108万元
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E88º49´59.18″,N43º9´38.62″。
工程概况: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工程新建4万吨/年半补强炭黑装置及4万吨/年中色素炭黑装置配套1台25吨/小时废气回收锅炉和1台40吨/小时废气回收锅炉。
二期工程新建3万吨/年导电炭黑装置及2×0.5万吨/年高色素炭黑装置,配套1台25吨/小时废气回收锅炉及城镇供热供暖系统配套设施。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66742.4m2。劳动定员158人,年工作80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包括土方的挖掘、堆放以及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水泥和砂子等装卸、堆放产生的扬尘;搅拌机、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其中挖土、填方和车辆运输扬尘是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重要环节。
(2)废水: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少量机械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等。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贮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施工期少量废水不会影响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
(3)噪声:在施工期间需动用的主要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空压机、起重机和各类车辆等机械设备,这些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多在90dB (A)左右。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噪声均为暂时性的,待施工期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该垃圾为一般固废,在施工场地集中堆放,运往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半补强炭黑生产线、中色素炭黑生产线和导电炭黑色生产线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炭黑生产产生的含炭黑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PM10;项目配套废气回收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以上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预测,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及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场地冲洗水,废水中含有少量的油类和炭黑悬浮物,进入厂区沉淀池处理后送恒泽煤化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回用;脱盐水系统排水,属于清静下水,用于地面冲洗,其余进入恒泽煤化复用水系统综合利用;锅炉排污水,其中主要的污染物为钙镁离子,进入恒泽煤化复用水系统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其中含有一定的COD和氨氮,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项目废水排放量少,可回用于生产过程中,厂区内严格做好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炭黑生产高温反应炉定期检修替换下的废耐火材料,主要为废炉砖,连同各袋滤器检修替换下的废滤袋,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进入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包装过程的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各除尘系统回收的炭黑粉尘,返回粉碎工序加工处理。地埋式一体化处理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运至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填埋。本项目固体废物有明确去向,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本项目设备较多,主要噪声源为各类压缩机、机泵等机械噪声和机动车噪声,其声压级约在70~80dB(A)。工程设计中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能够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废气:建筑材料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路面和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篷布遮盖料堆。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加强运输管理,如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不能超载过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使用散装水泥,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
(2)废水:施工期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施工期少量废水不会影响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
(3)噪声:为了避免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噪声的超标,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强化对建筑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其产生的噪声值;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
(4)固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该垃圾属一般固体废弃物,在施工场地集中堆放,运往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废气:半补强炭黑生产线、中色素炭黑生产线和导电炭黑色生产线干燥废气,使用废气焚烧锅炉烟气作为热源,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并配套炉内喷尿素脱硝,烟尘、SO2、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含炭黑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排放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浓度限值。尾气锅炉燃用生产中产生的炭黑尾气,配套炉内喷尿素脱硝,烟尘、SO2、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针对项目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排放,企业应强化物料储存管理,缩短物料储存周期,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同时设置卫生和大气防护距离,减轻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场地冲洗水,进入厂区沉淀池处理后送恒泽煤化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回用;脱盐水系统排水,用于地面冲洗,其余进入恒泽煤化复用水系统综合利用;锅炉排污水,进入恒泽煤化复用水系统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固体废物:炭黑生产高温反应炉定期检修替换下的废耐火材料,连同各袋滤器检修替换下的废滤袋,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进入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包装过程的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各除尘系统回收的炭黑粉尘,返回粉碎工序加工处理。地埋式一体化处理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运至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填埋。
(4)噪声:加强厂房门、窗的密闭性;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机械设备基础减振、吸声、隔声、消声及进出风口接软头等措施;合理布局车道行驶路线,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等。
四、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厂址位于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内,选址合理可行;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吐鲁番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吐鲁番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邹岸平
电话:13890000243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4006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罗述华
电话:0991-7987541
E-mail:536552041@qq.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环境保护措施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主导实施,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环评已于2017年9月8日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www.xjepb.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及大河沿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5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分别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公众,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
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吐鲁番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