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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塔里木油田英东输油管线水源地管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2017-11-13 / :335
2017年6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塔里木油田英东输油管线水源地管段改线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完成了《塔里木油田英东输油管线水源地管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塔里木油田英东输油管线水源地管段改线工程
2 建设地点:本工程均在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沿途经过英买力乡、海楼乡、努尔巴克乡。
3、工程内容:本工程线路起于已建英东输油管线50#阴保测试桩处,止于英东线3#阀室前,线路全长26.26km。全部采用沟埋敷设的方式。本工程共穿越S211省道1次,S210省道2次,人民路1次,渭干河1次,包含1座线路普通截断阀室。
本工程设计压力为10MPa,管道设计输量为43.7万吨/年(60m3/h),最低输量为26.2万吨/年(36m3/h)。管径为D168.3mm,材质为L245N,全线壁厚均为7.5mm。本次工程伴随迁建后的输油管道新建GYTA53-16B1型通信光缆1条,光缆结构与敷设方式不变。为考虑英东线巡检需要,本项目共计设净-4.0m盖板涵50m/10道;净-2.0m盖板涵10m/2道;2D1.0m排水涵83m/9道;D1.0m排水涵161m/19道;D0.5m排水涵35m/5道。另外,在跨渠位置修建便道,共计0.515km。本管道维抢修依托原英东线维抢修系统。
线路走向:管线从已建英东输油管线50#阴保测试桩处接出,在S211省道西侧,平行S211省道(距省道100m~200m左右)向东南方向,沿线经过库木西、诺尔孜库木村、都先拜巴扎村、在海楼乡东南500米左右处折向经过乔格铁热克村,在库尔玛克古丽村转向东北方向,依次穿过S211省道、红旗渠、S210省道、人民北路,然后沿水源保护区连线向西北方向,沿线依次经过努尔巴克乡、阔什墩村至英东输油管线3#阀室前的管线上。线路全长26.26km。本工程完全避绕开沙雅县饮用水源地,充分利用已建设施。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5471.7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721.35万元,建筑工程费811.52万元,其他费用3938.36万元。
二、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本项目避绕沙雅县水源保护区及海楼乡集镇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之外,评价区域内无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本项目改建段为农田绿洲区,评价范围内涉及英买力乡、海楼乡、努尔巴克乡的5个村庄。
本项目建设区域没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占地的影响,本项目拟建管线长26.26km,管道沿线均为农田,本项目永久占地0.6hm2,占地类型均为棉花地,临时征地面积23.81hm2。占地类型均为棉田及果园,管线经过的大部分区域地表植被稀疏,由工程造成的农业损失约107.2吨(以棉花亩产300kg计算),管道施工对农作物的产量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农作物的损失以一次性损失为主。由此可见,由于管沟填埋后,上方可以复耕,因此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是暂时的和一次性的。由于本区域的野生动物种类少,且经过现有公路和油田设施多年运营后,已经少有大型野生动物在本区域出现,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因此总体上看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空气环境影响
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分为两个阶段,及施工期和运行期,施工期主要是管道过程中扬尘对大气造成的影响,项目管线穿越地区为农田绿洲区,涉及英买力乡、海楼乡、努尔巴克乡的喀嘞尕奇村、海楼村、桥热铁热克村、英阿瓦提村及阔什墩村,因此施工扬尘会对沿线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但由于管道施工是短期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局部影响,并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其影响分时间短、范围小,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较轻。管线正常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3、噪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噪声设备昼间50m范围外,夜间250m范围外即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的这些噪声源均是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项目管线涉及英买力乡、海楼乡、努尔巴克乡的喀嘞尕奇村、海楼村、桥热铁热克村、英阿瓦提村及阔什墩村,距离管线最近的为管线南侧20m的桥热铁热克村,因此施工期需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噪声影响。
4、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极少,收集至周围旱厕,不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工程运营期,管道各阀室无人值守,无废水排放,对地表水无影响。
本次管道干渠穿越6处采用夯管方式进行穿越,穿越国道、省道共计3次,人民路1次,采用顶管方式进行穿越。因此先进的穿越施工方式大大减少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次管线涉及沙雅县总干渠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及海楼乡集镇水厂水源保护区,线路对两个水源保护区都进行了避绕,避绕后距离沙雅县总干渠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110m,距离海楼乡集镇水厂水源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30m。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时,严把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关,杜绝因管道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检验,检漏控漏,杜绝管线长期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地下水环境没有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情况下,泄漏的原油虽然可能会对潜水含水层产生一定影响,但受承压水隔水顶板的保护作用,基本不会对即承压水含水层产生影响,在落实防渗、监测、应急响应、地下水治理等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均依托沙雅县城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生产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都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并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
(2)严格限定施工的工作范围,人工开挖,将施工带范围严格控制在2m之内,严禁自行扩大施工用地范围。
(3)管道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对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复原的方法,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4)管沟开挖外的施工带内,施工结束后应该增加作业带有机肥料的投入,增加有机质含量,恢复土壤团粒结构,减轻对土壤的压实效应,同时及时进行田间耕作,疏松土壤,尽快恢复耕地的生产力。
(5)临时占用的农田,使用后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可与农民协商,由农民自行复垦。
(6)根据当地农业活动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和收获期,以减少农业当季损失。
(7)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当季损失。
(8)在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农田防护树木的砍伐,完工后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植速生树木和耐贫瘠的先锋灌木草本植物,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9)施工完成后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尽可能降低施工对农田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
(10)处理好管道与农田水利工程的关系,尽可能减少对排灌渠道的破坏,管道经过坡地时要增设护坡堤,防止坍塌造成的滑坡等,并结合修筑梯田,植树种植绿化,加速生态环境的恢复。
(11)在施工时,应避免农田基础设施受碾压而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导致灌溉区受益范围内农作物生长受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1)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
(2)在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统一堆放材料,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3)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
(4)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沙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5)保持运输车辆完好,不过满装载,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程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6)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另外,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喀嘞尕奇村、海楼村、桥热铁热克村、英阿瓦提村及阔什墩村,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
施工扬尘量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果管理措施得当,扬尘量将降低50%~70%,大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落实以上措施的同时,应注意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如建立施工规章制度,找通过IS014000认证的施工单位等。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大声源治理力度。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尽量降低其噪音辐射强度。
(2)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喀嘞尕奇村、海楼村、桥热铁热克村、英阿瓦提村及阔什墩村)施工时,要避免夜间作业,以防噪声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进行,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
(3)加强对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的环保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发现的违章施工现象和群众投诉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同时积极做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使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
(4)根据施工需要,建临时围挡,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
4、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制定施工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进展,主动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按照水源地保护管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粪便应集中处理,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设置密闭式垃圾及污水储存设施,定时清运或依托当地居民已有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严禁随意抛洒、倾倒建筑垃圾。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3)控制施工范围,尤其是穿越渭干河及干渠段,应控制施工作业面,以免对河床造成大面积破坏。
(4)强化穿越段管线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安全;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准建造临时厕所,应当禁止各类废水外排。
(5)禁止在保护区内存放油品;限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给车辆、设备加油,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施工机具的维护,防止其漏油。机械设备若有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污染。
(6)管道施工期间,局部地段离水源保护区的距离比较近,因此,在施工前,请建设单位要与当地环保部门或水务部门进行沟通,必须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预留工程廊道内敷设。
(7)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开洪水期,即春季融雪(4-6月份)和夏季降雨期(7-8月份),如果难以避开,一定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8)严禁将施工垃圾(弃土等)弃于河道内,应及时清运或按规定处理。河道两侧严禁设置施工营地和厕所。
(9)施工应注意不要阻塞河(渠)道,在洪水期应保证能正常泄洪以及农业灌溉。
(10)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挖、填方的施工应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如不能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应将土方单侧堆放,并堆成梯形,尽量减小土方坡度,以减少风蚀和水蚀引起的水土流失。
(11)在管道穿越河流段((K16+400穿越渭干河)两侧设置截断阀,以防意外状况油品泄漏对河流的影响。同时如果难以避开洪水期,应事先建好挡水堤,并做好导流工作。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平整,恢复原有状态。
5、固废影响减缓措施
(1)生活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具有较大的分散性,持续时间短。施工人员吃住一般依托当地的旅馆和饭店或民居,其生活垃圾处理均依托当地的处理设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工程弃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主要为管沟开挖时或管道穿越公路时多余的土方在不同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①在农田地段可将弃土用于修复田埂,或者用于修缮沟渠和田间机耕道等;在管道爬坡区段,应选择洼地堆放,严禁顺坡倾倒;
②在河道地段可用于维修河堤,或填至低洼地用于造地等,还可堆积于穿越区岸坡背水处,但应与当地政府和水保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由于一般区段管道开挖回填后剩余的土方量非常小,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后,弃土石将完全消化,管道沿线不用修建弃渣场。
(3)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已建的英东输油管线属于《英买力潜山油藏地面工程》中的一部分内容,该工程在2010年5月17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英买力潜山油藏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0〕251号,其穿越的沙雅县水源保护区于2011年9月6日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阿克苏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批复。已建工程先于保护区取得批复。但考虑到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如发生管道泄漏事故,将造成饮用水水源的污染,直接影响沙雅县饮用水的安全,为此依据新环保法、相关会议精神的要求及国务院、中石油领导的批示及地方政府相关文件,英东线管道通过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段应迁出,故对此段管道进行改造。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类 鼓励类”、“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线路方案符合沿线城镇总体规划,最终选线方案避开沙雅县水源保护区,是对环境和生态问题影响较小的方案,所涉及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解决,从环境角度看项目选线是合理的。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天合公司咨询。
2、公示期限: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4日
3、本工程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任军平
联系电话:0996-2175812
电子邮箱:158287226@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0991-4182189(传真)
邮箱:28318352@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我公司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7年7月4日起,到2017年7月17日在新疆环保厅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7年11月25日至27日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塔里木油田英东输油管线水源地管段改线工程均在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沿途经过英买力乡、海楼乡、努尔巴克乡。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管道沿线居民。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行第一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本工程建设;
15、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1月13日起,到2017年11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