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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1-02 / :339

  2017年8月,受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公司六矿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西北约8km处,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

  建设内容:矿井东西长约8.75km,南北宽平均2.29km,面积约20.0km2。设计规模 0.90Mt/a,服务年限 77.46a。项目建设总投资53930.47元,由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矿0.90Mt/a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底停建,“矿、土、安”三类工程除地面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土建及安专工程未施工,其余已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40880.22万元,完成项目总投资额75.80%,累计生产原煤约 230万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及各类施工活动的影响,永久占地影响不可恢复,就整个评价区域来看,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和改造,使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生态环境进行了分割,但由于区域为大面积单一性的生态格局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矸石堆置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地表塌陷可能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和水土流失;井下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时期的不利影响,采取治理、复垦措施后,可使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和恢复。

  2、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场地平整形成的裸露地表、地基开挖、回填以及散状物料堆放等扬尘;推土机、挖掘机及交通工具释放的尾气。

  运营期:转载过程中产生的煤尘,进出矿拉煤汽车轧碾地面产生的扬尘,矸石风化物遇风时的起尘等。在煤的含水率≥8%的条件下,堆煤基本不起尘,在含水率≤3%时,风速为8m/s的条件下,在100m处的煤尘的浓度最大可达4mg/m3,其影响范围约几十米。无组织排放的煤尘及扬尘将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的污染,落入附近植物叶上后将堵塞其气孔及皮孔,影响植物的光合及呼吸作用,造成生长受阻,同时严重影响矿井及附近景观环境。

  3、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人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人员生活居住安排在附近具有生活配套设施的地方,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统一集中排入污水管道。生产废水沉淀池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或循环回用,不得直接排放;运营期新增污(废)水主要为施工营地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以及餐厅食堂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SS、动植物油。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排入规划市政排水管道,对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该矿投产后,矿井涌水产生量204m3/d(含灌浆析出水量)74460m3/a,矿井内涌水主要污染物SS、CODcr。现矿井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工艺,供井下降尘洒水及黄泥灌浆生产等环节中。生活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5m3/h,采用化粪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可满足绿化标准和道路洒水标准,全部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地面降尘洒水和黄泥灌浆用水,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存在对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作业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其噪声值约为75~112dB(A),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运营后,主要铁路噪声源为列车运行、鸣笛,车站调车、到发、机车整备作业等。本项目列车运行速度较低,近、远期铁路沿线30米以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环境噪声的声源主要为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掘进设备大部分在井下,井上主要设备噪声源为轴流风机、绞车房机电设备、带式运输机、泵房的水泵、空压机、机修间的木工锯机等。上述地面噪声源绝大部分安放在室内,经房屋墙体的隔音加上大多为间歇运转,噪声影响也为间歇性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风井口的轴流风机长期运转,噪声影响也较大。由于采取了隔声和安装了消音设备,噪音对外辐射不大。

  5、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工地会产生大量渣土(包括拆除旧建筑物的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道路,影响市容和交通。项目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年产生煤矸石为0.9万t。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包括矿井水处理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其中矿井水处理污泥成分主要为煤泥,产生量约26t/a;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主要成份为有机物,产生量为3.5t/a。生产期间在籍人数480人,按1.5kg/人·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5.2t/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开采及储运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要严格遵守定时洒水制度,加强管理,配备专人进行洒水作业,防止产生扬尘。

  由于本矿储煤采用半封闭式储煤大棚,不能满足全封闭式储煤的要求,需在半封闭式储煤大棚两侧修建挡墙,使其形成全封闭式储煤,全封闭后可有效的防治煤尘的环境污染。

  对生产区及道路两侧及时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扬尘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矿生活污水目前采用化粪池和沉淀池处理后通过独立中水管网供给工业场地绿化、浇洒道路等用水项目。

  本矿生产废水目前设计处理规模Q=30m3/h,采用沉淀池水处理工艺。经该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可达到《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20426-2006)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生产废水全部用于井下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议生产运行中,对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等噪声源注意采取设置隔声门窗及在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震动器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污水污泥的产生量3.5t/a,用作工业场地绿化肥料使用,可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矿井排水产生的污泥,主要是煤尘,产生量为28t/a,为无毒性物质。现矿井排水污泥脱水后外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矿区工作人员,项目生活垃圾年生产量175.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新疆和丰矿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项目运行后产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因此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吴永强

  电话:0990-627350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北路177号

  联系人:刘逸婷  邮箱:285406350@qq.com

  联系电话:0991-4513417  0991-4520379(传真)

  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振动、噪声、生态、废水、大气、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振动、噪声、生态、废水、大气、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环评单位将在环评文件中真实反映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反馈。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以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了本次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分如下: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表

  2017年8月10日在新疆和布克赛尔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任何反对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和布克塞尔蒙古自治县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居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张贴公示及网站公示方式进行,在和布克塞尔蒙古自治县政府公示栏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矿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并发表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