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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煤电冶(危险)固废二期(3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0-26 / :340

  2016年8月,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衍公司)承担了我公司年处理70万吨煤电冶(危险)固废二期(35万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该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煤电冶(危险)固废二期(35万吨)项目

  2、建设单位: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4513.38万元

  4、建设地点:本项目(二期)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火烧山产业园区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煤电冶(危险)固废项目一期(35万吨)项目北侧预留空地,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厂址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南侧1.3km为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西侧1.2km为G216,北侧、东侧均为空地,拟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44º53'54.51″,E89º03'34.24″。

  5、项目概况: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主要为年处理煤电铝(危险)固废35万吨,包括废阴极15万吨/年、废耐火砖1万吨/年、废防渗料15万吨/年、废保温材料4万吨/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2个生产车间、供配电、公用工程等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包括土方的挖掘、堆放以及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水泥和砂子等装卸、堆放产生的扬尘;搅拌机、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其中挖土、填方和车辆运输扬尘是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重要环节。

  运营期: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筛分、破碎、球磨、烘干、包装、转载粉尘等,产尘点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由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大于99%,除尘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放限值。利用Screen3估算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后车间排气筒排放的PM10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0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693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06%,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水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等。

  运营期:浮选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处理池,经饱和漂白粉溶液、氢氧化钙、盐酸去氰去氟后,回用与浮选和磨矿工序;生活污水依托厂区一期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喷淋降尘,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

  施工期:由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需动用车辆及施工机具,其噪声强度较大,声源较多,在一定范围内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主要发声设备有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压滤机、装载铲车及各类泵等,噪声源强一般在80~110dB(A)范围内,均布置在室内,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废阴极经浮选分离生产电解质和碳粉;废耐火砖、废防渗材料、废保温材料无害化处理作为制砖原料;浮选污泥属危险废物,直接送废耐火砖、废防渗料、废保温材料处理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

  收集尘从布袋除尘器卸灰后直接送生产环节,不设收集尘储存场所。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尽量远离现有厂界,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在施工现场周围建防护围墙,扩建端施工场地预留建筑材料运送通道,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筛分、破碎、球磨、烘干、包装、转载粉尘等,产尘点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由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大于99%,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放限值;针对项目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排放,企业应强化物料储存管理,缩短物料储存周期,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同时设置卫生和大气防护距离,减轻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在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此外,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部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收集后由一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浮选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处理池,经饱和漂白粉溶液、氢氧化钙、盐酸去氰去氟后,回用与浮选和磨矿工序;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喷淋降尘,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为了避免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噪声的超标,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强化对建筑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其产生的噪声值;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

  运营期:采取建筑隔声和安装降震声垫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项目区绿化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该垃圾属一般固体废弃物,在施工场地集中堆放,到一定量后,也可进行填方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运营期:废阴极经浮选分离生产电解质和碳粉;废耐火砖、废防渗材料、废保温材料无害化处理作为制砖原料;浮选污泥属危险废物,直接送废耐火砖、废防渗料、废保温材料处理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收集尘从布袋除尘器卸灰后直接送生产环节,不设收集尘储存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煤电冶(危险)固废二期(35万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采取的生产工艺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区,根据分析,本次评价要求全厂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6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在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可以将本项目的风险事故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在采取各种污染治理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博衍公司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火烧山产业园区

  联系人:陈立波

  电话:13094013726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强

  电话:0991-5870435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环境保护措施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我公司主导实施,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环评已于2016年8月2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工程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周围群众等可能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5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分别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和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博衍公司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博衍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博衍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博衍公司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博衍公司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博衍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