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7-10-24 / :309
我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概要
项目名称: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东北方向约8.9km、风城油田32井区以西约2.0km处,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近厂区新增用地内。
项目概要:
1.顺通环保公司现有3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理装置一套,采用水—助溶剂体系萃取工艺。本次在不改变工艺路线、原料及设备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前处理工艺,调整设备运行参数,将处理能力扩展至52万吨/年。
2.在现有厂区预留建设用地上建设热裂解生产线32条,其中28条热裂解生产线处理干化油泥70万吨/年、2条热裂解生产线处理HW08类废矿物油5万吨/年、2条热裂解生产线处理含矿物油废物5万吨/年,产品为裂解燃料油,热裂解残渣符合环保要求,满足自治区地方标准BD65/T3999-2017含油污泥处理后含油率小于2%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尾气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欧盟烟气排放标准。
3.建设含油泥废液深度处理装置1套,年处理能力为47.5万吨,其中处理含油污泥38万吨/年(含泥沙15%、含水80%、含石油类5%)、工艺污水9.5万吨,残渣符合环保要求,满足自治区地方标准BD65/T3999-2017含油污泥处理后含油率小于2%的相关要求,处理后的污水达到绿化用水标准,最终工艺回用或绿化。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6号博达银都酒店708室
联 系 人:丁治刚
联系电话:13899580408
邮政编码:8340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 系 人:刘群
联系电话:18799172755
邮政编码:071069
电子信箱:als1982@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根据工程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和重点评价项目;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及污染气象测试,同时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落实本工程外部建设条件,第三阶段为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项目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等。
四、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由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
2.根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行审批。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可查阅环评报告全本。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本项目建成后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区民众环境质量(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影响的认可程度;
(3)对本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5)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6)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在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