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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旧桶翻新车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7-10-24 / :307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旧桶翻新车间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旧桶翻新车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3200万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工业园区沙坡西街52号,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3°55'21.00" 东经:87°23'55.40"。

  建设规模:清洗旧油桶10万只/年。

  建设内容:对厂内现有旧桶翻新车间进行工艺改造和扩建,增加废旧油桶清洗工艺。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鹏

  联系电话:186991782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工业园区沙坡西街52号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曹义军

  联系电话:17704901315

  电子邮箱:3517906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四、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新疆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由新疆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

  2.根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行审批。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开展环境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应制定《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并在实施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应明确公众参与过程的相关细节,具体包括:(1)公众参与目的;(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3)工作时间表;(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6)信息公开方式;(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