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陆梁油田作业区2011年~2017年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7-10-18 / :323

  我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陆梁油田作业区2011年~2017年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要

  陆梁作业区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目前陆梁油田作业区共有陆梁采油站、石南采油站和玛东采油站三个采油站,下辖14个井区,油水井总数1858口,截止到2016年底,动用地质储量11266.63×104t,动用可采储量3377.18×104t,剩余可采储量811.96×104t,储采比5.9,原油集输方式有密集集输、半密闭集输和拉油输送3种形式。作业区现有2座集中处理站,一座集中脱水站,共有油水井1858口,其中油井1411口,注水井447口,采注计量站100座,现有集输管线165.32km,注水管线403.8km。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油田分公司陆梁油田作业区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

  联 系 人:何明杰

  联系电话:18699000018

  邮政编码:8340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 系 人:刘群

  联系电话:18799172755

  邮政编码:071069

  电子信箱:als1982@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根据工程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和重点评价项目;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及污染气象测试,同时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落实本工程外部建设条件,第三阶段为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项目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等。

  四、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由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

  2.根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行审批。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可查阅环评报告全本。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在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陆梁油田作业区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