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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公司百口泉油田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10-17 / :291

  2017年5月,百口泉采油厂(以下简称我厂)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我厂主管的百口泉油田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该油田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开发状况

  项目名称:新疆油田公司百口泉油田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百口泉油田西南距克拉玛依市约70km,东北距乌尔禾区约45km;构造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克-乌断裂带上盘,其西面为九区,南东面为十区,北面紧邻G3014线。区块总面积约200km2。

  主要工程内容:在近60年的勘探开发过程,百口泉油田共有油水井3968口,其中稀油区1425口(在用1120口,完钻未建井5口,报废192口、封井108口),其中注水井292口,油井1133口;稠油区2543口(在用942口,完钻未建井12口,报废265口,封井1324口),其中油井2462口,注汽井81口。

  百口泉油田下设百21采油作业区、检188采油作业区(含转油站1座)、稠油采油作业区(含稠油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60×104t/a)、百联站(含原油处理站1座,现处理能力50×104t/a,目前正在改扩建,扩建后处理能力100×104t/a;天然气处理站,处理能力20×104m3/d;污水处理站2座,处理能力21000m3/d;油田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1000m3/d)。

  本次后评价以上一轮回顾性评价为起点,因此本次后评价时段为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

  二、环境影响预测相符性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

  油田开发建设以来,工矿和交通用地景观的优势度值呈上升趋势,从2007的7.22%上升到2016年的7.5%,与现状相比上升了0.28%,林地、草地景观优势度值也呈上升趋势,林地由现状年的2.51%上升到2.66%,草地由现状年的18.96%上升到19.47%,其他土地优势度呈下降趋势。但草地景观仍然是评价区模地景观。究其原因,主要为工矿和交通用地面积增加,使其他土地景观优势度值降低,同时10年来调查区年降水量总体上都保持上升的趋势,又使林地、草地景观优势度值有所上升。

  综上分析,油田经过10年的开发,总体来说,油田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空气环境影响

  在百口泉油田开发区域内,地面设施布置着各种站场及众多井场,但各站场及井场之间相对间隔一定距离,各污染源所产生的污染到达其它污染源附近时基本已完全扩散,较少产生极大值相叠加的情况。因此,油田开发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其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综上,本次评价得出的结论与原环评报告预测结论一致。

  3.水环境影响

  根据数据分析,近十年内地下水水质指标均无显著变化,说明油田作业区内地下水污染物的变化属正常变化,与油田开发之间的联系很小。

  4.噪声环境影响

  通过对百口泉油田开发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油田开发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油田开发建设中的噪声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未导致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超出相应功能区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百口泉油田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按照原环评报告所述要求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处置,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百口泉油田有较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较好;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工经培训持证上岗,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能够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油气生产和储存设备、设施运转、维护基本正常。油田公司针对百口泉油田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消防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自2007年以来,百口泉油田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故。综合评价认为百口泉油田的风险事故管理和安全生产现状良好,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按能够满足油田生产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1)废水处理措施有效性

  百口泉油田各生产单位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经百联站分别经稀油和稠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2座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2.1×104m³/a,现实际处理规模2×104m³/a。由分析结果表可知: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污水可以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有关标准。原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有效可行。

  但是随着百口泉油田开发建设速度放缓,今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维护井场正常作业和封堵报废井等方面,本次评价认为待废水无法回注油层需要外排时,应确保外排水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气处理措施有效性

  百口泉油田运行期的废气排放源分为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两部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源为天然气处理站的燃烧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井口、管线接口、阀门、场站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

  通过现场调查及监测可以得出,天然气电站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在油气集输过程中,为减轻集输过程中烃类的损失,油田开发采用管线输油+罐车拉油的集输流程,这两种方式中利用管线输油减少了油气损失,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源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的排放标准。但是罐车拉油相比较而言油气损失量较大,同时也不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应考虑进一步的整改。

  百口泉油田将于2017年年底前关停全部稠油作业区井场,这将很大程度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使百口泉油田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本次评价认为,在关停全部稠油作业区井场后,应重点对百21作业区和检188作业区的罐车拉油进行整改,使作业区油气集输工艺达到清洁生产标准要求,也可大大减少废气污染物的外排总量。

  (3)噪声处理措施有效性

  根据现场调查,百口泉油田各站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源的布局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做了合理布置,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且定期保养,建筑上采用了吸声墙、隔声门,操作人员佩带了耳塞。

  百口泉油田各站场均布置在人群居住区500m范围外,站场的噪声在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现状监测,各站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且处理站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因此,油田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超出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效性

  根据现场调查,百口泉油田所有的井场均进行了平整,已没有废泥浆池的痕迹。在土壤表面没有盐化及碱化现象的发生。各井场、站场的临时性占地的植被也已经恢复。

  百口泉油田作业区洗井和修井时都有专门的工作队伍,按照“铺设作业,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及时回收落地油等废物,井场也杜绝了污油散落到地表的现象。

  油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清罐产生的罐底油泥委托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没有外排进入环境,没有对环境产生影响。

  各站场值班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往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次评价认为,百口泉油田各生产单位所采取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切实有效。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

  根据现场调查,百口泉油田井场永久性占地严格控制在20m×40m内,且永久占地的地表压实并覆盖了砾石、碎石等。

  100%的井场对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地表进行了平整。井场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已经得到相应的恢复,基本没有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破坏迹象。

  百口泉油田区域位于砾质棕漠土、盐土带,根据原有植被类型图,其大部分区域都位于裸地区域,尽量避开了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免了破坏荒漠植物。

  道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由于道路两侧形成一条带状低洼地,在融雪季节地表潮湿或积水,促进地表保护层的形成,因此植被得以自然恢复。

  百口泉油田的管道敷设为地下管道埋设方式,现场调查结果表明,管廊上方及周围的地表基本恢复,从景观上看,在地表形成一道明显的管廊。

  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定时巡查的车辆在井场附近乱开便道的情况,基本按照既定道路进行巡查工作。

  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等警示牌,提高了作业人员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各站场周围均用水泥硬化处理,部分区域人工种植了各种树木,绿化了站区内环境。

  本次评价认为,百口泉油田各生产单位很好地贯彻了原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致使油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所降低。由此认为,原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切实有效。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本次后评价,百口泉油田总体环境质量与2007年相比,变化不大,仅检188作业区非甲烷总体指标最大占标率上升较多,应对该区块油储设施、集输管线进行整改。综合多方考虑,百口泉油田将于2017年年底前关停全部稠油作业区井场,这将很大程度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使百口泉油田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极大改善。本次评价认为,在关停全部稠油作业区井场后,应重点对百21作业区和检188作业区的罐车拉油进行整改,使作业区油气集输工艺达到清洁生产标准要求,也可大大减少废气污染物的外排总量。确保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使废水处理后能够满足外排标准。对于油区已关闭油井进行分析,无产能的前提下进行封井,对于已封闭井场按后评价要求进行生态恢复。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和《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本报告书认为,经过近10年开发建设的百口泉油田通过上述整改,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我厂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百口泉油田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通讯地址: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0-680412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0991-3857017(传真)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百口泉油田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百口泉油田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百口泉油田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百口泉油田后评价的态度,以及公众对百口泉油田后评价关心的问题,对百口泉油田后评价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厂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百口泉油田今后环境管理工作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我厂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7年6月6日至6月19日在新疆环保厅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30日在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网站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7年10月17日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百口泉油田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境内,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缘,百口泉油田西南距克拉玛依市约70km,东北距乌尔禾区约45km;构造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克-乌断裂带上盘,其西面为九区,南东面为十区,北面紧邻G3014线。油田区域远离居民区,仅有油区内施工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百口泉油田开发建设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百口泉油田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项目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油区工作人员。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厂或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厂及天合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百口泉油田后评价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厂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厂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天合公司将在本次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厂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百口泉油田后评价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油田的了解程度:

  2.对本油田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油田区域的环境质量与开发建设前相比的变化;

  11.对油田开发建设和运行期采取了一定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认可程度;

  12. 对本油田开发过程所造成的环境变化的认可程度;

  13.对本油田需补充和补救的保护措施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厂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