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35万吨年轻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2020-08-19 / :6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6月,受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35万吨/年轻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附件: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35万吨年轻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pdf

附件: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35万吨年轻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